江西有不可移動文物3.2萬余處,博物館近150家。近日,江西省出台《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
同時要求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依法履行文物安全職責,確保文物安全。因不依法履行職責、決策失誤、失職瀆職,導致文物遭受破壞、失盜、失火並造成損失的,或導致文物未批先遷、未批先拆的,以及在文物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內未批先建的法人違法案件,對負有領導責任、審批責任、監管責任和直接責任的單位和人員必須嚴肅追責﹔涉嫌犯罪的,必須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讓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成為工作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