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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藝術基金管理中心
2019年度國家藝術基金藝術人才培養資助項目解讀
發布時間:2018-03-26 08:45 來源:國家藝術基金管理中心 編輯:李慶禹
信息來源:國家藝術基金管理中心 2018-03-26

  一、國家藝術基金為什麼設立藝術人才培養資助項目?

  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於“加強隊伍建設,造就一大批德藝雙馨名家大師”的要求,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文藝工作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藝術基金從我國藝術人才隊伍建設的實際情況出發,以提高藝術素養、提升專業能力為目標,設計了藝術人才培養項目,引導、鼓勵、支持藝術單位和機構提高培訓質量,培養高素質專業人才,繁榮社會主義文藝,推動藝術事業創新發展。

  二、藝術人才培養資助項目的資助范圍是什麼?

  藝術人才培養項目的資助范圍包括:舞台藝術、美術、書法、攝影、工藝美術和網絡文藝(網絡演出、網絡音樂)等領域的藝術專業人才、經營管理人才和理論評論人才,基本覆蓋當前藝術活動的主要領域,對藝術作品的創作生產、市場經營和評價推介等環節都有涉及。

  三、藝術人才培養資助項目的資助重點是什麼?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行動指南,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本年度重點資助圍繞紀念改革開放40周年、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等重要時間節點開展的創作人才培養項目﹔重點資助謳歌黨、謳歌祖國、謳歌人民、謳歌英雄的現實題材創作人才培養項目﹔適當加大對戲曲、曲藝、木偶、皮影和民族音樂、民族歌劇等民族藝術形式和網絡文藝人才培養的資助力度。

  與高等院校的學歷教育和社會化的藝術培訓不同,藝術基金資助的藝術人才培養項目,遵循以小批量、高層次、緊缺急需的藝術專業人才、復合型經營管理人才和理論評論人才為培養對象的項目,體現“名師高徒”的特點,注意特殊藝術技能的提升、專業視野的拓展、個性化藝術經驗的傳授和教學與實踐的深度融合的特點。

  四、藝術人才培養資助項目的推薦范圍是怎麼確定的,可以申報推薦范圍之外的培養項目嗎?

  推薦范圍是藝術基金對藝術人才培養項目資助重點的進一步細化,是結合我國藝術事業當前和長遠發展需求,針對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緊缺人才確定的。從藝術基金四年多來的項目申報和評審情況看,我們國家藝術人才缺口比較大的領域主要集中在四個方面:一是藝術創作的關鍵環節和薄弱環節,如經典保留劇目青年表演人才,戲劇編劇人才,舞台藝術表演人才,交響樂和民族管弦樂作曲、指揮人才等﹔二是新興藝術門類的創意設計人才,如歷史文化名村、名鎮和特色小鎮的創意設計人才,動漫、游戲、新媒體藝術的創意設計人才等﹔三是滿足藝術事業發展所急需的人才,如藝術經營管理人才、藝術理論評論人才﹔四是網絡文藝人才,如網絡文藝創作人才、藝術科技創新人才等。這些領域也是推薦范圍的主要內容。藝術基金鼓勵和歡迎申報主體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和資源優勢申報推薦范圍之外的藝術人才培養項目,並會在評審時一視同仁。申報主體在設計申報項目時,切口要小,內容要實,擴展要深,切忌一般化,缺乏針對性和目標散漫。

  五、藝術人才培養資助項目的資助額度是怎麼確定的?

  藝術基金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多次召開專家論證會,聽取了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和各類藝術單位、機構的意見,經反復測算,制定了關於藝術人才培養資助項目資助額度核定方案。方案依據藝術門類、國(境)內外、學員數量、授課時長、招生對象等因素,將資助額度劃分為不同檔次。對通過專家評審的擬立項資助項目,藝術基金將按照上述相關指標,針對申報項目實施計劃和預算方案,重新核定經費預算,並組織財務專家論證,確定資助資金。這也是申報主體在簽訂《資助項目協議書》的同時,需要重新填報經費預算的原因。

  六、申報主體應怎樣填報經費預算?

  申報主體填報經費預算時,應嚴格按照《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安排師資費和參訓人員費。師資費是指聘請教師授課時發生的費用,包括講課費、住宿費、伙食費和城市間交通費等。師資費按集中培訓時間每天5000元標准核定(每月按20天計算,不含開班、結業和法定假日)。師資費在各位教師之間可以調劑使用。參訓人員費是指參訓人員參加培訓直接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包括住宿費、伙食費、培訓場地費、培訓資料費、交通費和藝術實踐費用。參訓人員費按集中培訓期間每名學員每天不超過550元標准核定(按實際天數計算,包括法定假日)。參訓人員費實行分類綜合定額標准,分項核定、總額控制,各項費用之間可以調劑使用。30天以內的培訓按照綜合定額標准控制﹔超過30天的培訓,超過天數按照綜合定額標准的70%控制。申報主體應當堅持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原則,充分利用自有培訓資源,規范填報預算,力求培訓計劃的科學性和嚴肅性,增強培訓項目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保證培訓質量,節約培訓資源,提高培訓經費使用效益。

  七、申報藝術人才培養資助項目應注意哪些問題?

  設計藝術人才培養資助項目應注意以下問題:

  第一,培養的人才應符合目前我國藝術發展的實際,把握好培養目標。藝術基金重點資助滿足國家藝術事業發展特殊、急需、緊缺的高端藝術人才,和一般的學歷教育、社會藝術培訓以及單位內部的崗位培訓有本質區別。申報主體在設計項目時,要結合本單位的資源優勢、經驗能力和特點特色,立足藝術本體、藝術發展、社會需求來設計項目。

  第二,培養方式要合理規范。應以保證培養質量為前提,優化培訓時間安排、培訓方式,不得與自行舉辦的其他培訓項目拼班、交叉。根據藝術人才培養的個性化、實踐性和口傳心授的特點,可以採取課堂教學、交流採風、藝術創作實踐和經營管理實訓等靈活多樣的培養方式。

  第三,申報主體在實施項目方面要有必要基礎。申報單位、機構要具備足夠的師資力量、教學資源和組織能力,不能單純依靠外聘教師、租賃教學場地、購買器材的方式實施項目。

  八、藝術人才培養資助項目對授課教師有哪些要求?

  申報主體邀請的授課教師應該是藝術實踐經驗豐厚、藝術視野開闊、藝術技能高超的一線藝術家。聘請授課教師應立足本國,以國(境)內名師大家為主,聘請國(境)外教師須嚴格按照有關外事管理規定,履行審批手續,國(境)內師資力量能夠滿足培訓需要的,不得邀請國(境)外教師。

  九、藝術人才培養資助項目對學員遴選有哪些要求?

  藝術人才培養資助項目在確定培養對象時要面向全國通過競爭擇優遴選,遵循高層次、小批量的原則,原則上參加培訓的學員應控制在30名以內,最多不能超過50名。“高端藝術人才境外研修計劃”培養對象的遴選還要更加嚴格。申報主體要結合各藝術門類發展的實際情況,找准定位,明確目標,制定科學合理的招生計劃。

  遴選的學員不應是新入門、剛上手的藝術愛好者或藝術專業學生,而是有潛力、有才華、有相當專業基礎、已經在職的青年藝術人才,培訓後,自身藝術能力水平能夠達到質的飛躍。藝術基金要求,立項項目授課教師和學員確定後要將名單和個人簡歷報送管理中心審核、備案。

  十、藝術人才培養資助項目的培訓內容有哪些要求?

  藝術人才的培養有其多樣性和特殊性,培訓內容設置更是靈活多樣,但針對不同類型人才的培養也要有所側重。藝術基金的藝術專業人才培養重在藝術實踐和經驗傳授,注重提升專業技能、拓寬藝術視野和培養創新能力,鼓勵帶著具體項目、具體作品或具體創作任務的培訓,通過業務培訓出人才、出作品﹔經營管理人才培養重在培養熟悉藝術創作生產規律,了解市場運行機制,能夠做好藝術作品宣傳推廣和市場經營工作的復合型人才﹔理論評論人才培養重在培養能夠圍繞當下藝術實踐開展藝術批評活動的理論評論人才﹔“高端藝術人才境外研修計劃”重在與境外藝術單位、機構合作開展培訓活動,選派、支持優秀藝術人才赴境外藝術團體和經營機構學習實踐,提升專業技能和經營管理能力。

  十一、藝術人才培養資助項目的培訓時間有哪些要求?

  申報藝術人才培養資助項目的單位或機構應保證培訓時間,不能“偷工減料”。原則上每期培訓時間應不少於兩個月,不超過六個月,集中培訓時間應不少於一個月,且不低於80學時。培訓可依據具體項目的特點和人才培養要求分批次、分地域進行。如果是跨年度實施的項目,在申報時應特別注明。藝術基金對“高端藝術人才境外研修計劃”項目,堅持從嚴從緊的原則,鼓勵“沉浸式學習”“在崗實習實訓”等方式,明確要求“安排在國(境)外學習實踐時間應不少於兩個月”。

  十二、藝術人才培養資助項目對申報主體資質有哪些要求?

  申報藝術人才培養項目的單位或機構應是2015年4月30日前在行政機關登記、注冊的單位或機構。因事業單位體制改革重新登記、注冊的,登記、注冊時間可與改革前連續計算。為體現政府轉變職能的要求,性質為機關法人的單位、機構不宜作為申報主體申報藝術基金項目。

  申報藝術人才培養資助項目的單位或機構應具備完善的管理制度,與實施項目相匹配的教學實踐資源、師資力量和設施條件,與同行業其他單位、機構相比,具有較為突出的資源優勢。同時,還應具有相關培訓經驗,能夠提供詳實、可行的培訓方案。特別鼓勵藝術創作單位與藝術教育科研單位優勢互補、合作開展項目。

  為確保藝術基金資助項目的有效實施,已獲得藝術基金2015年度立項資助的項目主體,資助項目延期兩年仍未能完成結項驗收的,不能再申報藝術人才培養資助項目﹔已獲得藝術基金2016年度立項資助的項目主體,在資助項目未通過結項驗收前,不能再申報同一藝術門類的藝術人才培養資助項目,但可以申報其他藝術門類的藝術人才培養資助項目,或申報藝術基金其他類型的資助項目。需要說明的是,2017、2018年度立項資助項目正在實施過程中,項目主體申報不受限制,可綜合衡量本單位、機構組織開展藝術活動的能力水平,策劃申報項目。

  十三、對獲得立項的藝術人才培養資助項目,藝術基金還有後續支持措施嗎?

  藝術基金將從驗收合格的藝術人才培養資助項目中,組織專家擇優評審出優秀學員及作品,採取“間接滾動資助”和“協調推介平台”兩種方式,並協調相關機構策劃展演、展覽、出版等活動。

  十四、藝術人才培養資助項目實施過程中如何接受監督?

  藝術基金資助項目監督管理工作遵循“目標—效果”原則,尊重人才培養規律,堅持內容監督和經費監督相結合,把好“導向關”“質量關”和“財務關”。對立項資助的藝術人才培養項目,藝術基金分別在立項簽約、開班審核合格與結項驗收三個階段,按照50%、30%、20%分批撥付資助資金。中期監督在培養開班期間開展,管理中心將直接組織或委托地方文化行政部門組織監督專家對資助項目開班進行現場監督,圍繞資助項目的學員師資構成、培訓內容、培訓質量等進行交流研討,填寫《中期監督專家意見表》。開班審核合格後,繼續撥付資助資金。同時,管理中心也將採取“點面結合”的片區集中巡查監督方式,集中聽取、檢查各片區項目實施進展情況。

  藝術人才培養資助項目的組織實施,除藝術基金開展的外部監督外,項目主體還應建立多手段內部監督考評機制,圍繞教師授課內容、學員參訓情況、學員培訓成果等進行測評、記錄,確保培訓的專業性、系統性、科學性。

  十五、藝術基金對藝術人才培養資助項目的結項驗收有什麼具體要求?

  藝術人才培養資助項目應是在獲得藝術基金立項資助,完成立項簽約後實施,並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結項驗收。如確需延期完成,必須於2019年10月31日前以書面形式向管理中心申請,獲得批准後方可延期。

  為加強對藝術人才培養項目的規范管理,項目主體在招生前,要將招生簡章以電子文檔形式報送管理中心﹔招生結束後,要將《學員信息表》及開班的時間、地點等相關材料報管理中心審批﹔培訓結束後,學員應撰寫專業學習報告。

  立項資助項目結項驗收時,項目主體需按要求提交項目實施情況報告、《結項驗收表》、項目經費第三方審計報告、教學成果、媒體評價等材料。藝術人才培養資助項目涵蓋了創作、表演、設計、理論等多方面人才的培養,因此所提交教學成果的形式也不盡相同。項目主體可參考藝術基金管理中心監督部發布的《藝術人才培養資助項目結項驗收辦法》,有針對性地准備結項驗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