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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多措并举加强非遗传承人培养
发布时间:2018-05-30 09:49 来源:贵州省文化厅 编辑:李庆禹
信息来源:贵州省文化厅 2018-05-30

    近年来,贵州省多措并举加强对非遗传承人的培养,取得一定成效,在日前公布的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中,该省共39人入选。

  加强传承人队伍建设。通过开展传承人评审工作,将很多具有代表性、影响力的传承人纳入政府支持的保护范畴。截至目前,贵州省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96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402人,有市州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046人,县(市、区、特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5149人,各级传承人体系已经建成。

  出台传承人管理办法。为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2015年出台了《贵州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实施以来,对全省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在传承人享受权利及承担义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实施传承人群技能大培训。2016年,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贵州省文化厅联合省民委、省经信委、省人社厅、省妇联印发了《贵州传统手工技艺助推传承人群培训计划(2016—2020年》,两年来共计培训4万余人。

  加强传承资金支持。自2005年起,贵州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纳入省级财政预算,国家财政也开始对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支持。截至目前,贵州省共得到国家级财政补助2.66亿元,省财政补助2.13亿元。国家级财政对国家级传承人每人每年给予2万元传习活动补助经费,省级财政给予省级传承人每人每年5000元的传承活动补助。各市州根据地方财政状况,也分别给予不同额度的补助,部分县级财政也对县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给予补助。

  开展抢救性记录工作。自2016年起,对70周岁以上的国家级传承人实施抢救性记录工程,通过数字多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全面、真实、系统地进行拍摄录制。目前已完成第一批次的10位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

  做好开发利用。为解决传承人设计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按照“秉承传统、不失其本、改良制作、提高品质、致富百姓”的思路,贵州省文化厅与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建设了“传统工艺贵州工作站”,帮助传承人提升产品设计,提高产品质量,使非遗产品更好地融入现代、融入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