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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录
文化部2015年度公务员考录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15-02-13 09:02 来源: 编辑:人事司机关处
信息来源: 2015-02-13

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业科目考试

1、      时间:2015年3月17日

笔试         8:30-11:00 (全体考生)        

综合素质测试 11:00-12:00(全体考生)

口试         13:00-17:00(英语、泰语、波兰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

2、      地点:友谊宾馆友谊宫5号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

二、面试

1、时间:2015年3月19日、20日。每日上午9:00开始,下午13:30开始。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30前报到;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下午13:00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具体安排见附件1)。

2、形式:结构化面试

3、报到地点:友谊宾馆友谊宫5号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

4、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最低分数(见附件2)。

三、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35%+专业科目考试成绩×15%。其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的综合成绩=合成成绩×50% + 面试成绩×35%+专业科目考试成绩×15%。

四、体检和考察

1、每个职位按1:1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我部将统一组织体检人选到国家公务员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我部承担,时间另行通知。

2、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我部将组成考察小组,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五、其他事项

1、请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请考生遵守考试时间,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开始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候考。面试前进行面试顺序抽签并签订保密承诺书,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考试信息。

3、考生参加考试时请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留学归国人员须携带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

报考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携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报名推荐表原件;社会在职人员须携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待业人员须携带待业证明原件。

报考财务司会计核算处职位的考生还须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报考文化科技司社会科学处职位的考生还须携带从事科研或科研管理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报考对外文化联络局英语职位的考生还须携带英语专业八级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专业四级证书原件);报考对外文化联络局其他外语类职位考生还须携带英语六级证书原件;报考离退休干部局办公室职位的考生还须携带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

4、请考生自备文具。综合素质测试答题卡限用2B铅笔填涂,其他试卷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答题。

5、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请于3月5日前告知我部并填写《放弃面试资格的说明》,否则将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6、乘车路线:地铁4号线人民大学站西南出口(D口)向南400米。

7、参加3月17日下午口试的考生由我部免费提供午餐,如有特殊需求请提前告知。

8、考生面试期间请自行安排食宿,费用自理。特别提醒考生在京期间注意安全。

联系人:刘西鹏 

联系电话:010-59881828

 

附件:1、面试安排

2、参加专业科目考试、面试人员名单和最低分数

 

                       文化部人事司

                      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