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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於:國際商報
北京市文資辦主任周茂非表示,市文資辦將在今年發起成立全國首個文化融資租賃公司,通過這種全新模式探索解決中小文創企業融資難題。
周茂非解釋,所謂文化融資租賃公司,主要是面向輕資產特征明顯中小文創企業。由文化融資租賃公司出資購買這家小型演出企業所急需各種硬件設備,然後再將設備以一定價格租給後者使用。演出企業可以拿自己演出收入來支付設備租金,如此一來,企業在硬件方面成本將大幅降低,可以在創業初期獲得快速發展。而文化融資租賃公司則依靠租金收入抵償購買設備開銷並且能夠獲得一定盈利,進而幫助更多中小文創企業。等到幾年以後,這家演出企業具有一定實力時,既可以選擇繼續租賃設備,也可以通過合理折舊價格購回設備所有權。或者在演出企業放棄租賃或者購買後,由文化融資租賃公司將設備銷售出去。
不僅是實體硬件設備,文創企業版權也可租賃。“企業將自己版權資產賣給文化融資租賃公司,然後文化融資租賃公司再將版權反過來以租賃方式返還給企業,如此一來就可以調動企業積極性,中小文化企業尤為受益。”周茂非表示。
即將成立文化融資租賃公司將面向所有文化企業,公司在今年上半年開始籌備運行。公司將由政府和民間資本共同出資組成,以民營資本為主,注冊資本10億元左右,如果考慮引入銀行資金,未來將撬動100億元資金規模。
評論:這個擬議中的文化融資租賃公司,向小型演出企業出租各種硬件設備,並沒有對融資租賃業務進行創新,隻是更專注於其中的一個細分市場罷了。
但將版權作為融資租賃的標的物,則需要謹慎把握。作為知識產權范疇的文創企業版權,不像機械設備、飛機等有形資產,如何估價,如何變現?都存在著很大的問題。
首先,風險分散機制缺乏。以影視版權為例,目前債權人所採取的創作風險分散機制包括制片人股東的無限連帶保證責任以及多項版權打包以相互擔保等方法。但這些方法的適用對象還是實力雄厚的影視制片商,大多數中小影視企業很難適用。
其次,由於影視版權本身存在較強的專業性和復雜性,以及市場方面的不確定性,其價值評估與傳統意義上的資產價值評估存在較大差異。另外,影視版權由於其自身的特殊性,其價值受到政策因素、經營因素和藝術因素的影響,具有一定程度的不穩定性,具體量化的難度很大,很難估算實際價值。
此外,我國版權市場處於起步階段,公正、公平、高效的版權交易市場還沒有形成,一旦租賃不能持續,處理變現版權非常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