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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5日,文化部、財政部聯合印發了《藏羌彝文化產業走廊總體規劃》(以下簡稱《總體規劃》),這是我國第一個國家層面的區域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規劃。《總體規劃》涉及川、黔、滇、藏、陝、甘、青等七省區,核心區域內藏、羌、彝等少數民族人口超過760萬,覆蓋面積超過68萬平方公裡。《總體規劃》的實施,將在尊重當地各民族的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的基礎上,以優秀地方和民族特色文化資源保護傳承和合理開發利用為核心,進一步促進西部地區、民族地區特色文化產業發展,建設具備引領示范效應的特色文化產業帶,推動藏羌彝文化產業走廊成為具有世界影響力的文化旅游目的地。
藏羌彝文化產業走廊是文化部、財政部共同策劃實施的重大文化產業工程,是貫徹落實《國家“十二五”時期文化改革發展規劃綱要》關於實施重大文化產業項目、發展特色文化產業精神的重大舉措。藏羌彝文化產業走廊自古以來就是眾多民族南來北往、繁衍遷徙和溝通交流的重要廊道,區域內自然生態獨特,文化形態多樣,文化資源富集,是我國重要的歷史文化沉積帶,在我國區域發展和文化建設格局中具有特殊地位。藏羌彝文化產業走廊項目在費孝通先生提出的“藏彝走廊”的基礎上,以文化產業為切入點,在藏羌彝等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形成一條走廊似的文化產業帶,帶動相關地區經濟、社會、文化的全面發展。
《總體規劃》明確了藏羌彝文化產業走廊建設的規劃范圍、指導思想、發展目標、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擬以企業為主體,發揮政府的引導、扶持作用,完善政策措施,優化發展環境,在切實保護的基礎上合理開發藏羌彝地區地域和民族特色文化資源,支持建設一批具有帶動示范作用的文化產業重點項目,促進民族文化資源優勢變為經濟優勢。
《總體規劃》將藏羌彝文化產業走廊劃分為核心區域、輻射區域和城市樞紐等三個部分。核心區域包括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涼山彝族自治州,貴州省畢節市,雲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迪慶藏族自治州,西藏自治區拉薩市、昌都地區、林芝地區,甘肅省甘南藏族自治州,青海省黃南藏族自治州等11個市(州、地區)﹔輻射區域包括與核心區相鄰的四川省綿陽市等20個市(州、地區),以及與上述區域緊密相連的西部省(區、市)藏、羌、彝、納西、苗等少數民族聚居區域﹔城市樞紐包括成都、貴陽、昆明、拉薩、西安、蘭州和西寧等區域中心城市。規劃期限為2014年—2020年,其中2014年—2016年為近期規劃,2017年—2020年為中期規劃。
《總體規劃》提出合理利用地方和民族特色文化資源、實現文化富民、推動文化產業成為區域經濟支柱性產業等一系列目標。預計到2016年,引導實施一批文化資源有效保護與產業轉化項目,支持建設一批重點文化產業生產基地,藏羌彝文化產業走廊產品生產和品牌推廣取得明顯成效,基本形成立足國內、面向世界的文化旅游目的地﹔到2020年,建成一批具有重要影響力的文化產業示范項目,文化產業普遍成為區域經濟支柱性產業,藏羌彝文化產業走廊成為世界級精品旅游區和我國文化產業發展新亮點。
《總體規劃》確定了發展重點領域、優化空間布局、加強文化產品生產等主要任務。根據藏羌彝文化產業走廊地區的文化資源特點和產業發展現狀,確定重點發展文化旅游、演藝娛樂、工藝美術、文化創意等新興業態﹔充分發揮核心區域資源優勢和輻射作用,完善梯度布局,突出不同地區、不同民族文化特色,發揮各自優勢,促進形成布局合理、分工協作、相互促進的藏羌彝文化產業走廊發展格局﹔從推動骨干企業和園區基地發展、扶持小微文化企業(機構)、培育知名文化品牌等三個方面,著力加強文化產品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