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產業發展司
產業發展司
四大金融機構緊盯山東文化產業發展新趨勢
發布時間:2014-03-18 11:08 來源: 編輯:產業發展司
信息來源: 2014-03-18

  來源:中國文化報  

  

  在當前文化領域,專家、學者普遍認同這一觀點:文化產業的細分領域已經具備產業化、市場化條件,金融介入的時機基本成熟。近年來,金融機構也瞄准了這片藍海,做出了有益探索,但同時也面臨諸多難題。中國民生銀行濟南分行總經理助理於剛認為,目前我國文化產業發展前景廣闊,但金融介入的力度還明顯不足,制約文化和金融深度結合的因素仍然存在。

  2013年10月,“十藝節”在山東開幕,各賽場周邊的廣告牌被中國民生銀行佔據了“半邊天”。作為“十藝節”高級合作伙伴,這不是該行首次涉足文化領域,此前,中國民生銀行已專門設立了文化產業金融事業部,開展了“齊魯民生大講堂”“民生風雲魯商”等系列文化專題活動。截至2013年底,僅民生銀行濟南分行對文化產業的貸款余額就達9.5億元。

  近年來,民生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對山東文化產業的支持力度不斷加大,合作共贏已成共識。2013年9月,國家開發銀行山東省分行與山東省文物局、濟寧市政府簽署的協議中提出:“開發銀行通過規劃先行,提供貸款、投資、債券、租賃、證券相結合的綜合金融服務,為曲阜片區文化遺產保護利用、文化旅游開發等項目,提供全面的融資、融智支持。”截至2013年底,國家開發銀行山東省分行共有文化產業項目22個,累計評審承諾額88.65億元,較上年增加14.6億元。

  2013年,中國農業銀行山東省分行向山東省出版集團等4家省直文化企業授信24.5億元,並為其提供包括資金結算、現金管理、貿易融資等業務在內的全方位、立體化金融服務。同一年,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對曲阜文化旅游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等優質客戶新發放貸款9億元,對東方文博城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等山東省重點文化客戶授信18.68億元。

  在於剛等金融業人士看來,盡管金融介入文化產業的發展前景十分廣闊,但二者真正“水乳交融”尚不能在短期內實現。

  一是我國文化企業特有的資產形態和結構對傳統金融業務的介入構成限制條件。於剛認為,文化企業是以輕資產運行的創新型企業,多以智力投資為主,擁有的主要是版權、知識產權等輕質資產,能作抵押的土地、房產等不動資產缺乏,而公司價值和文化產權價值都很難評估和量化,這對以抵押擔保為融資先決條件的傳統金融機構而言,是個不小的障礙。

  二是文化產業特有的體制屬性進一步放大了文化企業的融資風險。“根據我們的調研,我國文化產業鏈前端的內容原創環節是分散化的中小企業和個人工作室,產業鏈後端的制作和傳播環節則由大型國有傳媒機構壟斷,市場開發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不強。”於剛表示,在條塊分割的產業結構中,文化創意的產業化無法落實,文化產業“一次開發,多次利用”的高收益贏利模式無法實現,金融機構介入其中,所得收益受限。

  三是文化金融配套服務機制存在缺失。無形資產評估體系不健全,專業性的文化保險機構與融資擔保機構缺乏,知識產權抵質押制度不完備,這些對文化金融業務的創新和發展,構成了諸多體制上的制約。

  綜合分析上述四大金融機構的發展規劃,加強信貸支持、創新融資模式是其今後一年介入文化產業的“主攻方向”。例如,國家開發銀行山東省分行提出,在“十二五”期間,國家開發銀行將向文化產業提供逾2000億元的融資總量支持,重點是加大對文化基礎設施、廣電網絡整合、數字化平移等公共文化設施以及特色文化產業項目的支持力度。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提出,未來將協助對符合股改上市條件的大型文化企業在資本市場尋求上市融資,同時積極探索專利權、著作權以及經過評估的文化資源項目、銷售合同等現金流量等作為銀行信貸抵押或質押的途徑。

  “政府要鼓勵金融機構先試先行,建立文化金融的專營機構﹔積極探索文化金融業務的融資擔保與風險補償機制﹔同時,逐步構建文化融資配套服務體系。”山東社會科學院文化研究所研究員趙迎芳認為,實現文化產業與金融機構的“聯袂起舞”,對於金融機構而言,應著力研究開發針對文化產業的金融特色產品,探索文化金融的商業模式,充分發揮政府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突破文化產業融資難的基礎性制度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