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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於:光明日報
中小企業融資難,是個世界性難題,對於新興的文化產業而言,更是一個難題。近年來,文化產業與金融的結合,每一步都是創新,每個動作都是探索,每個項目都在開創先例。既為中國文化產業的融資之道積累“真經”,也為解決融資難問題交上中國的“答卷”。
1574億元,這是截至2013年12月,全國文化產業本外幣中長期貸款的累計余額。這個數字,概括了五年來文化金融的融合成果,也見證了文化金融的快速發展。文化產業與金融的“聯姻”,收獲的不僅是真金白銀,更是觀念認識的突破。
這其中,一個文件的出台是可以濃墨重彩書寫的裡程碑——2010年3月,中國人民銀行、中宣部、財政部、文化部等九部委聯合出台了《關於金融支持文化產業振興和發展繁榮的指導意見》,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個明確提出以金融業支持文化產業的政策性文件。
這個自上而下的文件,是頂層設計的藍圖,是觀念創新的結晶,是對文化產業規律認識的深化,標志著政府部門開始有意識地引導我國文化產業向著成熟的、更加市場化的方向發展。五年來,從風投到貸款,從基金到上市,從保險到發債,形成了對文化企業各成長期的不同金融服務,初步建立了多層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文化產業投融資體系,有效緩解了文化產業發展中的資金瓶頸,實現文化金融頂層設計的階段性任務。
這個觀念創新的文件,是一個號角。文化部聯合相關政府部門,引導金融機構、文化企業共同參與,堅持不懈地開展了探索創新的工作。五年來,金融機構對文化產業,從陌生不了解,到半信半疑,到發生興趣,再到普遍接受,最後主動為文化企業量身定制金融產品。隨著觀念的轉變和認識的提高,一些金融機構紛紛把文化產業當作新的業務增長點,投入物力和人力,加強對文化產業的研究,有的還成立專門的分行和支行,精准地為文化企業提供服務。
轉變觀念的還有廣大文化企業。他們走出“有多少錢辦多少事”的封閉發展“小環境”,走出“自給自足”的“作坊”經濟,融到社會生產,尋求社會資金的支持,借助金融的力量實現自己的戰略規劃。注入資金血液的文化企業沒有讓資本和社會失望,一部電影能創造十億元以上的票房,一個游戲公司可以出口到世界100多個國家,文化產業實現了跨越式發展,展現出旺盛的生命力。
在肯定成績之時,也要看到文化與金融結合還有巨大的發展空間。雖然目前我國文化產業增加值佔GDP比重接近4%,但文化產業的貸款余額隻佔到全國各行業貸款余額的0.2%。這個數字,與廣大文化企業的資金需求不相適應,與文化產業成為支柱性產業的發展目標不相適應。
診斷當前文化與金融融合的阻礙,有很多原因。一方面,資本是逐利的,金融機構不是“慈善家”,有控制風險的要求和規范,不會為文化產業網開一面而破壞自己的經營原則。另一方面,對文化企業的價值認識,還是以傳統產業的標准來衡量,普遍把文化企業當作輕資產企業,沒有給版權和創意應有的價值,沒有把知識產權和著作權的長遠效益體現出來。
要突破這些發展障礙,實現文化和金融的深度融合,別無他法,依然要靠創新。要用新的認識去形成新的服務,用新的探索化解矛盾,最終找到雙方訴求的共同點和利益的平衡點,實現文化金融的共贏。比如,中國工商銀行在文化產業信貸上勇於嘗試,不要求文化企業用房子和土地抵押,而是根據文化產業的特點,轉變信貸思路,通過關注文化企業未來現金流的控制,推陳出新,形成新的金融產品:在影視劇方面,用制作方、電視台和播出方合同訂單做融資﹔對電影,實現打包融資﹔對景區收費權進行融資等一系列產品。
由此看來,在思想和行動上,還要繼續高舉改革的大旗,貫穿創新的思路,深入研究文化企業的全生命周期的融資要求,調動一切有利因素支持文化金融合作,合力推動文化與金融的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