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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文化產業網
3月21日,《中共南通市委 南通市人民政府關於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通委發〔2014〕10號)正式印發,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意見》覆蓋面廣、針對性強,具有契合實際、重點突出、責任明確、操作性強的特點,包括了把握總體要求、聚焦發展重點,培育市場主體、健全市場體系,實施項目帶動、推動產業集聚,促進自主創新、增強發展活力,完善投入機制、拓寬融資渠道,優化公共服務、營造良好環境等六個方面內容,共計26條。《意見》的出台,將為南通爭當蘇中新一輪發展“領頭雁”、建設長三角北翼經濟中心、開創“兩個率先”新局面提供堅強的文化支撐,對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推動南通文化產業加快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環境。
《意見》提出了力爭到2016年全市文化產業增加值佔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5%,到2018年超過6%,成為全市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的奮斗目標。
《意見》明確提出,設立文化產業專項引導資金,利用相關發展專項資金,統籌扶持文化產業發展。市財政從今年起每年統籌安排專項資金不少於5000萬元,並隨市本級財力增長逐步提高。
《意見》鼓勵國有骨干文化企業和非公文化企業共同發展,建立“文化產業示范企業”發布制度,對綜合實力十強企業,由同級財政按其年度新增財稅貢獻的一定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一次性獎勵。
《意見》重點支持載體建設和項目帶動。繼續實行文化產業示范園區(基地)認定制度,建成市級、省級、國家級示范園區(基地)的,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的一次性配套獎勵。本地注冊企業新上文化產業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達到1000萬元(含)以上的,按其固定資產實際投資額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獎勵。
《意見》大力支持原創產品和藝術精品生產。對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原創影視產品,在中央電視台主要頻道、省級以上頻道黃金時段首輪播出的,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原創舞台藝術精品獲省級以上政府一、二等獎項且市場演出50場次以上的,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市場前景好、帶動效應強、貢獻率大的重點原創文化項目和舞台藝術精品,經論證認定,可給予先期資助。
《意見》大力引導文化金融合作機制。逐年安排部分專項資金,支持文化產業融資平台建設,鼓勵國有資本發起或參與設立股權投資基金。對文化企業發行中長期債券和中期票據的,按實際融資金額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費用補貼。
《意見》努力培育文化消費,推動文化企業“走出去”。鼓勵引進高雅藝術精品和優秀藝術作品,對社會效果好、群眾滿意度高的,給予引進機構和演出場所適當獎勵或補助。落實文化惠民措施,對商業演出、電影放映安排一定數量低價場次或優惠門票,實施場次或門票補貼。對文化企業參加各類知名文化展會的展位費給予50%的補助。對獲得市級、省級、國家級文化精品獎項的優秀劇目,市外商業演出給予累計不超過100萬元的場租補貼。
《意見》還要求相關部門認真落實各項扶持政策,統籌服務業引導、產業振興以及外經貿、人才、科技、旅游等專項資金,用於支持符合條件的文化企業和文化產業項目,支持文化人才引進培養,支持創意設計產業發展,支持文化產品和服務“走出去”,支持特色文化旅游、演藝娛樂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產品的開發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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