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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委出台政策扶持小微文化企業人才
發布時間:2014-08-27 14:48 來源: 編輯:產業發展司
信息來源: 2014-08-27

  來源於:中國文化報  毛俊玉

 

  8月19日,文化產業發展再次迎來政策利好。文化部、工業與信息化部和財政部聯合發布《關於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文產發【2014】27號)。這是國家部委首次發文支持小微文化企業發展。《實施意見》分6個部分17條,分別從增強創新發展能力、健全金融服務體系、完善財稅支持政策等方面提出支持小微文化企業發展的措施。其中,專門提出要加快培養文化創業創意人才的步伐。

  如何培養人才,解決小微文化企業的用人難題?對此,《實施意見》提出了形式多樣的人才培養舉措。從國家層面的支持力度看,明確將小微文化企業培訓工作納入“國家中小企業銀河培訓工程”扶持范圍,加強對小微文化企業經營管理能力的培養。

  在人才培養的具體層面,人才培養機構和平台所發揮的作用至關重要。目前,高校、行業協會和創業服務平台等在文化創業創意人才的培養方面已積累了很多經驗。《實施意見》指出,要鼓勵高等院校、職業院校、行業協會、小微文化企業創業載體和社會教育服務機構對小微文化企業經營者和創業者開展有針對性的知識教育和技能培訓。並推進網絡課堂建設,創新人才培養模式,不斷擴大小微文化企業培訓工作覆蓋范圍。從實體課堂到網絡培訓,《實施意見》的出台或將構建一個多層次、全方位的人才培養體系。

  在培養體系之外,文化藝術人才職稱評定的體制障礙也將逐漸消除。《實施意見》指出,打破文化人才職稱評定的體制壁壘,逐步建立面向社會文化藝術人才開放的職稱評定制度。這一舉措一定程度上能激發小微文化企業人才的創新創造熱情,提升從業者的工作成就感和價值認同感,也有利於小微文化企業留住人才。

  扶持文化創業創意人才是政府公共服務職責的體現。《實施意見》提出的“文化產業創業創意人才扶持計劃”將產生重要影響。《實施意見》指出,要通過該計劃運用市場化辦法,體現普惠性原則,通過合適的平台,加大資金投入、提供展示機會、擴大品牌影響,促進創意成果轉化和創業團隊孵化。其實, 早在今年3月,文化部、財政部已經啟動全國文化產業創業創意人才扶持計劃,該人才扶持計劃的一項扶持活動是以中國(義烏)文化產品交易會、中國蘇州文化創意設計產業交易博覽會為依托,面向全國征集青年優秀創意作品。這可看做是為政策的出台進行實踐探路。

  小微文化企業應積極爭取政策的扶持。《實施意見》根據《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來認定小微文化企業,其明確規定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行業的中小企業劃分標准為:從業人員300人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的為微型企業。值得一提的是,劃分標准中並沒有資產規模的要求。這對文化企業爭取政策優惠較為有利。按照此標准,《實施意見》的覆蓋面較寬,大多數文化企業或能從中獲益。在《實施意見》的指導下,業界期待政策能得到更為細化的落實和更有效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