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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於:中國文化報 楊曉華
近日,文化部、財政部聯合印發了《關於推動特色文化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意在促進特色文化產業的發展與繁榮。從國家政策的層面推進特色文化產業,這一方面標志著我們對地域文化產業的重視,另一方面也表明,我們對文化產業規律把握的進一步深入。因為文化產業的長遠發展,著實需要在地域文化特色和創意特色上下功夫。
文化企業隻有不斷提升特色,才會具有競爭力。世界上的任何事物,要長久地吸引人的關注,打動人的內心,都必須具有獨特性。在市場經濟中,這種獨特性決定著產品的使用價值,是企業競爭力和生命力的主要來源。文化產品,由於其強烈的文化屬性,必然在地域特色、創意特色上更加集中和典型。唯其如此,才會在更廣泛的空間吸引消費,才會使得產品的核心價值得到挖掘和展現,從而使得文化企業具有顯著的競爭力。
隻有充分發揮地域文化特色,我國文化產業的整體特色才會更加凸顯。中華民族歷史悠久,文化資源豐富多彩,地理分布極其廣泛。隻有充分發展特色文化產業,壯大特色文化產業,才有可能真正讓陳列在廣袤大地上的文化資源,轉化成市場經濟時代千帆競發、爭輝吐艷的文化景象,從而從整體上壯大我國文化產業的力量和優勢,也才能通過特色文化產品的世界性消費和傳播,顯示中華文化的生命力和競爭力。
特色文化產業的發展將為提升地方的文化自信,促進新型城鎮化提供重要動力。文化產業不是一個完全獨立的產業系統,它在材料來源、工藝水平、文化創意、勞動者素養等方面和地方經濟、社會的發展緊密聯系在一起。推動特色文化產業的發展,將會大大增強各地群眾對本區域文化的認同和自信,並激發他們的文化責任感和創造欲,從而為新型城鎮化提供廣泛而有效的文化支持。
歌德曾經懷著對世界文學的期待,說過一句影響深遠的話: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若把這句話的道理加以推衍,我們可以說:越是特色的,越是長久的。文化如此,產業如此,文化產業尤其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