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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出台政策 鼓勵文化和金融“聯姻”
發布時間:2014-09-16 08:36 來源: 編輯:產業發展司
信息來源: 2014-09-16

  來源於:中國經濟網

 

  中國經濟網文化產業頻道記者從山西省人民政府網站獲悉,《山西省支持文化產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近日發布,山西省政府出台支持文化產業發展“十三條”,提高文化產業整體實力和競爭力,推動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措施》提出,地方各級政府安排年度財政預算時,要逐步增加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專項資金以貸款貼息、項目補助、保費交納、獎勵等方式,用於培育壯大各類有發展潛力的文化企業。在申報國家扶持資金、安排地方預算內投資以及省級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技術改造和產業升級、知識產權、科研專項、文化科技融合、中小微企業等資金時,加大對文化產業的支持力度。

  《措施》指出,支持金融機構設立“文化金融特色支行”和文化金融專業服務團隊。支持省內小額貸款公司和融資類擔保機構服務文化產業,鼓勵設立文化小額貸款公司。實施“文化金融扶持計劃”,推動文化金融合作信貸項目庫建設,引導金融資本投向文化產業,逐步建立文化產業貸款風險分擔補償機制。加強文化產業融資對接服務,在金融服務平台建立為文化產業服務的常態化融資服務板塊。鼓勵設立文化金融服務中心,通過項目對接、信息服務、業務培訓、信用增進等方式,為文化企業融資提供一站式服務。

  《措施》還放寬文化企業工商登記條件。凡法律、法規未禁止的行業和經營項目,均支持文化企業設立和經營。凡依法申辦的文化企業,可自行選擇規范的企業名稱、字號,支持規模較大的文化企業依法申請使用無行政區劃、無行業限制的企業名稱。放寬市場主體經營場所登記條件,允許將改造後的舊廠房、倉庫等作為文化企業的注冊經營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