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產業發展司
產業發展司
上海將出台實施意見促進文化和金融融合發展
發布時間:2014-09-24 16:37 來源: 編輯:產業發展司
信息來源: 2014-09-24

  來源於:文匯報

 

 

  原標題:促進文化和金融融合發展

  昨天上午,上海市委宣傳部、市金融辦舉行文化金融合作工作會議。與會人士認為,上海的文化和金融要加強系統與系統、機構與機構、主體與主體之間的合作,促進文化和金融的融合發展。在這方面,上海有基礎、有優勢,有責任、有義務走在全國前列。會議研究了本市《關於深入推進文化與金融合作的實施意見(討論稿)》。《實施意見》修改完善後將盡快出台。

  日前,中宣部、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文化部等九部門出台了《關於金融支持文化產業振興和發展繁榮的指導意見》,文化部、中國人民銀行和財政部也已出台推進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見》。上海正在制訂的《實施意見》按照中央精神、結合上海實際,涉及文化金融合作機制、支持文化企業融資、優化文化金融合作環境等。

  與會人士認為,文化和金融的融合體現了金融資本、社會資本和文化資源的結合,既是文化事業、文化產業發展的自身需求,也是建設國際文化大都市和國際金融中心的必然要求。文化和金融的融合是一種共贏、多贏的合作,目標是促成一批文化企業主體與金融機構主體的直接對接。在此基礎上,進一步細化落實具體項目化合作。

  與會人士建議,促進文化企業和金融機構融合發展,需要政府搭台,構建完善政、銀、企合作機制,及時掌握全市文化金融合作動態,強化溝通協作,協調解決產業政策、信息共享、企業上市、重大項目融資等方面的問題,制定完善相關政策舉措,建立協同推進的長效機制。

  完善文化金融服務體系,是深入推進文化和金融融合發展的關鍵環節之一。與會人士指出,文化企業主要以智力投入為主,企業普遍擁有的是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等無形資產,應盡快建立完善文化企業無形資產評估體系以及質押融資、信用評級、法律會計等服務體系,打通文化和金融融合發展的通道。

  與會人士指出,應該積極推動符合條件的文化企業上市融資,積極支持文化類小貸公司、融資擔保機構的發展﹔充分利用自貿區金融政策優勢,拓展文化企業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