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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於:中國文化報
2月26日,財政部辦公廳發布《關於2015年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管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該通知將鞏固文化金融的扶持計劃列為重點支持內容,提出繼續加大對文化金融合作的支持力度,鼓勵銀行、文化擔保、文化融資租賃等機構為文化企業提供融資服務,引導金融資本投入文化產業。支持企業在項目實施中積極利用金融工具,對於獲得銀行基准利率貸款的文化產業項目給予優先考慮。
據悉,申報專項資金的文化企業應具備下列條件:一是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二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會計信用和納稅信用良好﹔三是具有一定規模實力、成長性好,其中淨資產一般不低於500萬元。
對於申請的項目數量,通知規定,企業申請項目補助的,原則上隻能申報一個項目,申請金額一般不超過企業上年末經審計淨資產額的30%﹔企業集團最多可同時申報兩個項目,合計申請金額不得超過企業集團上年末經審計合並淨資產或母公司淨資產的20%。去年的支持資金總額度為50億元,2013年為48億元,分析人士預計今年會略有增加,但不會增加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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