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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介紹,首都圖書館之所以能在文件出台後的第二天即實現全部免費開放,得益於北京市有關部門多年努力的結果。2004年,首都圖書館在全國首先取消了讀者存包費﹔2006年,北京市各級公共圖書館開始對未成年人實行全免費服務﹔之後,以首都圖書館為中心的北京市各級公共圖書館自2008年2月6日起,統一取消了臨時閱覽證費、讀者卡辦證工本費和注冊費。至此,除為調劑資源的自習室一天兩元和電子閱覽室第三小時後的象征性收費外,首都圖書館已基本實現了全部免費。
多年來,北京市在“三館”免費開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財政投入逐年增加,免費服務的場地和項目越來越多。新文件出台後,北京市文化局、財政局也在積極制定具體實施意見,為在北京市全面推開免費開放工作提供有力的組織保障和經費保障,確保這一惠民措施真正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