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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北京市政府第79次常務會審議通過了“1+3”公共文化政策文件。該文件的制定旨在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落實中辦、國辦意見和市委、市政府要求,推動公共文化法制化建設,實現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准化、均等化、社會化和數字化。“1”是:《關於進一步加強基層公共文化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3”是《首都公共文化服務示范區創建方案》、《北京市基層公共文化設施建設標准》和《北京市基層公共文化設施服務規范》。
一、 “1+3”文件的起草背景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四中全會提出制定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促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准化、均等化等要求。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是一項民心工程,是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的重要制度設計,樹立文化民生的理念,保障群眾基本文化權益,要在實現“中國夢”過程中發揮重要作用。國家《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實施方案》,也將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列為重要改革內容。
2015年1月12日,中辦、國辦印發了《關於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意見》,對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進行了總體部署,提出要建立和完善黨委領導、政府管理、部門協同、權責明確、統籌推進的管理制度,著力推動公共文化服務實現標准化、均等化、社會化和數字化,明確提出到2020年要建成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3月26日,中宣部、文化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召開全國電視電話會議,部署落實工作。會議對抓好《意見》的貫徹落實工作進行了全面動員和部署。強調,要充分認識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重大意義,以改革創新精神推動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強化文化內涵和宣傳教育功能,加強組織領導。今年,文化部已將落實兩辦意見作為重點工作任務,成立聯合專項檢查組,下半年,將分赴各省、區、市就落實中央意見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北京市認真貫徹中央要求,成立了市委深改組文化體制改革專項小組,建立了服務體系建設協調機制,強調要充分發揮全國文化中心的資源優勢和示范作用,精心做好文化體制改革的頂層設計,統籌抓好服務體系建設。市委深改組文化體制改革專項小組將“1+3”政策制定工作列入全市文化體制改革重點任務,著力推動。
二、 起草“1+3”文件的重要意義
一是對加強基層公共文化建設具有重要意義。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著力點在基層,生命力在基層,重要保障作用在基層,同時薄弱點也在基層。《意見》聚焦基層公共文化建設,從七個方面,從標准化、均等化、社會化、數字化和運營保障等不同角度提出實現路徑和方法。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宣傳部的領導下,在各部門、各區縣政府、各基層黨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通過《意見》的實施,將會對基層公共文化服務有一個明顯的改變和提升,群眾對基本文化的需求將會得到進一步的滿足。二是加強公共文化法制化建設。經過多年努力,全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在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建設、資金保障、人才培養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四級設施平均覆蓋率達到98%,設施總量達到6691個,這些都為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打下了良好的基礎。但是,北京作為全國文化中心,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發展還不平衡,針對基層公共文化服務方面的法規和規定尚不完善。《意見》的制定,有利於公共文化法制化建設,為今後立法工作積累實踐經驗。三是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制度設計。“1+3”政策文件是一個有機整體,構成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基本框架,是針對基層的全面的制度設計。為了落實好《意見》,實現《意見》目標,還專門制定了三個配套文件,對《意見》進行具體化和細化,並且在實踐操作上提供創建平台。
三、 “1+3”文件起草的基本原則和特色
(一) 以人民為中心,強化服務基層的理念
努力把服務體系落實到基層,解決基層難點,推動形成基層公共文化服務新常態。按照基本性、公益性、均等性和便利性的原則,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共建共享、改革創新,不斷完善配套政策,進一步發揮市場在文化資源配置中的積極作用,形成全社會支持基層公共文化建設的強大合力。
(二) 以共建共享為著力點,突出機制統籌、資源統籌、使用統籌、經費統籌“四個統籌”
建立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聯席會機制。將各級各類文化資源統籌在一起,通過配送體系輸送到基層。科技普及、新聞廣電、文化體育、農業培訓等各部門都可以利用基層文化設施,共建共享。在市級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由區縣文化主管部門將統籌用於基層的文化活動、圖書購置、電影放映等經費,提高資金使用綜合效率,統一管理人員,推動綜合文化中心建設。
(三) 以“標准化、均等化、社會化、數字化”為主線,推動基層公共文化服務實現“保基本、促公平”
1.構建基層公共文化服務標准化體系
設施建設標准化。統籌建設集宣傳文化、黨員教育、精神文明、科技普及、普法教育、體育健身等多功能於一體的基層綜合文化中心。每個街道(鄉鎮)至少應建有1座綜合文化中心和1個戶外文化廣場﹔每個社區(行政村)應至少建有1座綜合文化室。
服務內容標准化。以群眾基本文化需求為導向,明確基本公共文化服務的內容、種類、數量和水平。積極開展公共場所閱報欄、應急廣播體系建設,實現農村廣播“村村響”。深入推進基層公共文化設施免費開放工作,開放時間每周不少於56小時,並應與公眾工作日工作時間適當錯開。
2.促進基層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
推動城鄉公共文化服務一體化。根據本市常住人口變化趨勢,合理配置公共文化服務資源。逐步將鄉鎮(行政村)綜合文化中心(室)納入全市管理與服務體系,實現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實現一體化配送與運營,打通基層公共文化服務“最後一公裡”。
保障特殊群體基本文化權益。公共文化服務機構要為殘疾人提供無障礙設施,公共圖書館應配備盲文書籍,為盲人閱讀提供服務。積極倡導未實行免費開放的博物館對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減免門票費用,在國際博物館日、中國文化遺產日對特殊群體免費開放。
優化基層公共文化設施布局。以一刻鐘文化服務圈為半徑,編制城鄉基層公共文化設施規劃,完善公共文化設施網絡。加快重點新城、新建大型社區等人口密集地區的文化設施建設,解決原有公共文化設施不足的問題。
3.促進基層公共文化服務社會化
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結合實際情況不斷豐富、調整政府購買公共文化服務指導性目錄,建立健全方式靈活、程序規范、標准明確、結果評價、動態調整的購買機制,逐步加大財政資金向社會力量購買面向基層的公共文化服務的投入力度。
統籌開發各類文化資源。鞏固壯大文化聯盟,搭建融合服務平台。鼓勵和引導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的內部文化設施向社會免費或優惠開放。鼓勵社會力量面向基層捐贈和興辦公益性文化事業,加強捐贈文化資產的登記、管理和使用工作。
鼓勵社會化運營方式。吸引有實力的社會組織和企業開展社會化、專業化運營。引入競爭機制,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通過興辦實體、資助項目、贊助活動、提供產品和服務等多種方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
培育文化類社會組織。鼓勵基層公共文化服務機構成立行業協會,發揮其在行業自律、行業管理、行業交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文化類社會組織在獲取政策支持、人員培訓、職稱評定和資格認證等方面,享有與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同等的待遇。
加強文化志願服務工作。完善文化志願者注冊招募、服務管理和激勵保障機制,建立文化志願者信息注冊系統及數據庫。推動專業藝術院團、藝術院校等到基層教、學、幫、帶,建立志願服務下基層制度。
4.加強基層公共文化服務數字化建設
提升信息化服務水平。基層綜合文化中心、文化室應建有公共電子閱覽室、有線電視雙向網絡等,並免費提供互聯網服務。
搭建數字服務平台。充分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網、廣播電視網等手段,統籌實施全市數字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和數字文化社區、廣播電視“村村通戶戶通”、農村電影放映等重點項目。
加快數字資源庫建設。建立公共文化資源數據採集、整合和評估機制,實現與群眾文化需求有效對接。加快對公共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文化館館藏資源的數字化加工,構建公共文化數字資源庫。
(四)融入信息技術、組織管理等要素,增強公共文化服務的現代性和時代感。
一是突出服務設施數字化,將信息技術和數字技術貫穿到主要內容和實現方式中,提出充分利用現有互聯網、移動通訊網、廣播電視網等手段,加強公共文化數字資源建設,實施全市數字化圖書館、數字文化社區、廣播電視村村通戶戶通、農村電影放映、數字化博物館、數字化美術館等重點項目,構建基層公共文化服務雲系統﹔二是突出物流配送科學化,引入現代物流配送服務,建立公共圖書館物流配送機制,把各級各類圖書館資源輸送到基層農村和社區﹔三是突出治理結構專業化,借鑒現代管理經驗,在基層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博物館、美術館等機構,探索建立理事會制度和文化居委會模式,吸納各有關方面代表和專業人士共同參與管理,提高運行效率。
四、“1+3”文件的主要內容
文件起草歷時一年,採取學習文件、調查問卷、實地調研等多種方式,廣泛吸納了文化部專家、相關委辦局、區縣政府的意見。市法制辦作了合法性審核。
(一)《意見》的主要內容。分為七部分。第一部分是總體要求,包括公共文化建設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到2020年,要基本建成均衡發展、供給豐富、服務高效、保障有力的全市基層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為建設國際一流和諧宜居之都打下堅實基礎。第二部分是構建基層公共文化服務標准化體系,從設施建設、服務內容方面,對公共文化軟硬件進行規范,提出鄉鎮(街道)、行政村(社區)設施標准和服務標准。第三部分是促進基層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打通基層公共文化服務“最後一公裡”,做好面向特殊群體的服務工作,解決超大型居住區缺乏設施的問題,推動城鄉文化一體化發展,保障人民群眾基本文化權益。第四部分是促進基層公共文化服務社會化,要加大政府購買力度,鼓勵社會化運營,培育文化非營利組織,推動提供主體和提供方式的多元化。第五部分是加強基層公共文化服務數字化建設,運用信息技術、數字技術和移動網、互聯網、有線電視等手段,加快數字資源建設,搭建數字服務平台,提升數字化服務水平。第六部分是創新公共文化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推動基層公共文化服務管理體制創新,完善基層公共文化服務供需對接機制。第七部分加大基層公共文化服務保障力度,建立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聯席會議制度,各區縣政府、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基層公共文化建設工作,要將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列入本地區、本部門和本領域工作重要議事日程,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納入政府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強化財政、設施、人才保障和績效考核。
(二)三個支撐文件主要內容。《首都公共文化服務示范區創建方案》借鑒國家示范區創建經驗,為基層搭建平台,發揮引領示范作用,突出首都特色,體現高水平。分為7大類40項93個指標。《北京市基層公共文化設施建設標准》共26條,主要特點是:“2+X”模式,“2”是每個文化設施應建有1個室內多功能廳和1個戶外文化廣場,“X”是融合各相關部門服務的綜合功能﹔根據人口分布和實際需求,可跨鄉鎮、街道行政區域,設置區域級綜合文化中心,提高服務水平和輻射范圍。《北京市基層公共文化設施服務規范》從服務內容、開放時間、服務人員、服務環境和運營保障等方面,規范基層公共文化服務,共九章64條。建設標准和服務規范體現了保基本、保底線、促公平的基本要求。(來源:北京市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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