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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廈門市政府辦公廳印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進一步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措施》明確,大力實施旅行社、旅游客運等領域紓困措施,促進旅游業加快恢復發展。旅行社組織游客赴廈門旅游最高可獲200萬元獎勵。
《措施》提出,鼓勵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委托旅行社開展黨建、公務、工會、會展等活動。支持旅行社按照相關規定承接職工療休養、春秋游等工會活動。對2022年4月至12月期間委托旅行社承辦的業務,在相關規定標准和限額內,憑旅行社發票報銷。
《措施》明確,2022年4月至12月期間,旅行社按規定組織學生開展研學旅游且累計人數達到1000人以上的,以消費發票總額的10%予以獎勵,每家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旅行社組織國內游客在廈旅游,游覽收費A級景區並在限額以上賓館飯店過夜的,按照住宿第1晚每間20元、第2晚每間30元、第3晚至第5晚每間40元的標准給予獎勵,單個旅行社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措施》還提出,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建立針對受疫情影響企業的融資“綠色通道”,全面落實國家稅費支持政策,減輕企業稅費負擔。對不裁員、少裁員的企業繼續實施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大型企業按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返還比例從60%提高至90%,扶持企業穩崗發展。(李金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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