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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促進住宿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圍繞產品供給、品質提升、人才培養等方面推出16條具體措施,推動住宿業高質量發展。《措施》有效期將持續至2027年12月31日。
《措施》提出,要提升星級飯店數量和質量,對新增獲評四星級、五星級飯店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50萬元、100萬元獎勵﹔現有的四星級、五星級飯店通過評定性復核檢查的,分別給予一次性運營補助20萬元、30萬元。2027年年底之前,每個縣(市、區)至少新增1家四星級以上標准飯店或品牌酒店。(李金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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