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報記者賓陽報道:從2011年起市財政連續5年每年安排10億元用於文化名城建設,推進公共文化設施免費或優惠向新莞人開放,讓廣大新莞人崇尚學習、體面工作、尊嚴生活……
進入新世紀以來,富可敵省的東莞,在文化建設上同樣是大手筆。自2001年至2010年完成文化新城建設目標之後,8月30日,東莞又開始了建設文化名城的總動員,並出台了《東莞市建設文化名城規劃綱要(2011—2020年)(討論稿)》和《東莞市建設文化名城的若干政策(試行)(討論稿)》(以下簡稱《規劃綱要》和《若干政策》)兩份綱領性文件。
《規劃綱要》首次明確提出東莞建設文化名城發展目標:用10年左右時間,把東莞打造成為全國公共文化服務名城、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全國現代文化產業名城、嶺南文化精品名城。
經濟形象好 文化形象也不能含糊
今年7月,廣東省委十屆七次全會吹響了文化大省向文化強省跨越的號角,掀起了新一輪文化發展的浪潮。而在今年5月,東莞市事實上已開始了文化強市戰略的調研、起草等工作,歷時3個多月,十易其稿後,《規劃綱要》終於出爐,揭開了文化名城建設的序幕。
東莞為何這麼迫切要建設文化名城?東莞市委書記劉志庚表示,從全國和廣東的發展來看,東莞需要這樣做。而從東莞自身的角度而言,建設文化名城,是市委、市政府在更高起點和更高層次上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戰略。
在劉志庚看來,推進文化名城建設,首先是10年來文化新城建設的拓展和提升,同時也是“繼承弘揚東莞時代人文精神的迫切需要”。除此之外,還有更為現實的考慮:既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升城市核心競爭力的必然要求,也是“還原東莞真相、提升東莞城市形象的重要舉措”。
“我們提起倫敦,就會想到它的戲劇、博物館和大學城﹔提起巴黎,就會想到它的服飾和浪漫﹔提起維也納,就會想到音樂……”劉志庚說,“這些年來,東莞的經濟形象在國內外比較有名,但文化形象和城市形象卻比較負面。”究其原因,劉志庚歸結為3點:城市形象模糊不清、本土族群務實低調和不良口碑的傳播。
廣州市社會科學院副院長、經濟學研究員朱名宏認為,一個城市終極優勢的體現應該是靠文化,應該以文化來出名。東莞提出了“四大名城”的發展目標,表明東莞已經充分意識到了以往文化發展相對來說是一塊短板,相關扶持政策的出台會使東莞文化在競爭中處於更有利的地位。
文化設施奠定基礎 經濟實力是優勢
2001年,東莞市將文化建設納入了現代化建設總體布局,確立了建設文化新城的戰略目標。10年間,東莞市通過圖書館之城、博物館之城、廣場文化之城的建設,構建了覆蓋城鄉、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市、鎮、村三級共投資63.395億元,建成公共圖書館(室)471個、博物館30座、文化廣場511個,基本形成了較為完善的市、鎮、村三級公共文化設施網絡體系。東莞市財政先後投入20多億元,建成展覽館、玉蘭大劇院等10多項重大文化工程,每年舉辦各類文化活動1.7萬場次,參與群眾達1500萬人次……
“這十年,是東莞文化建設大發展、大豐收的十年”,回顧10年文化新城的實踐,劉志庚坦承,文化新城的建設成果為文化名城的建設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東莞建設文化名城的另一個優勢是雄厚的經濟實力。《若干政策》提出,“從2011年起連續5年由市財政每年安排10億元用於文化名城建設”。5年內,東莞將投入50億元,設立“文化東莞工程”專項資金,打造文化名城,採取貼息、獎勵、補貼、資助等方式,用於促進公共文化服務和文化產業、精神文明、社科理論、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網絡新興媒體、文物保護和文物征集、對外文化交流和文化基礎設施等方面建設。
朱名宏認為,文化要發展,必定需要充足的資金來保障。廣東為建設文化強省,提出要在未來5年內投入250億元。東莞5年投入50億元建設文化名城,這和東莞的經濟實力是相稱的。
根據《規劃綱要》的設想,東莞將用3至5年時間,實現市鎮村三級文化設施全覆蓋,主城區建成“十分鐘文化圈”,鎮村建成“二十分鐘文化圈”,成為全國公共文化建設示范區。文化產業方面,力爭今後10年文化產業增加值實現年均15%以上的增長。到2015年,全市文化產業增加值超過400億元﹔到2020年,這個數字要超過850億元,佔全市生產總值的比重超過8%。
22項新政助力文化名城建設
未來10年,東莞文化名城建設的目標是打造“四個名城”。為此,東莞市出台了與之相配套的《若干政策》。《若干政策》共22條,其核心內容條款分7部分,包括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文化產業發展、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創建、嶺南文藝精品高地打造、基礎文化設施建設、文化體制改革和文化人才隊伍建設。其中有兩大亮點特別引人關注:
其一,降低文化產業准入門檻,鼓勵個體、企業和社會辦文化。文化產業發展不僅會每年獲得10億元財政扶持,還將在其他方面享受更多優惠政策。如各鎮街會把建設文化名城的相關費用納入本級財政預算,政府鼓勵個體、企業和社會辦文化,鼓勵有實力的企業、團體和個人依法發起組建各類文化產業投資公司和文化產業投資基金。
其二,逐步提高文化人才待遇。《若干政策》提出,要加大文化人才引進力度,建立健全文化人才培訓和服務體系,建立常態化、系統化的人才培訓投入機制。要完善文化人才薪酬待遇管理制度,逐步提高文化人才的經濟待遇,建立靈活多樣的分配激勵機制,支持以管理入股、文化品牌入股、創造成果入股、科技成果入股等方式參與分配。建立健全文化人才獎勵、津貼制度,安排政府文化藝術獎勵資金,專項用於獎勵在文化藝術創作方面有突出成績的文化藝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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