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下午,廣東省文化廳和潮州人民政府在潮州迎賓館隆重舉行筆架山潮州窯遺址保護合作框架協議簽約儀式。廣東省文化廳廳長方健宏同志、中共潮州市委書記許光同志、潮州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長李慶雄同志、廣東省文物局局長蘇桂芬同志等出席簽約儀式。
廣東省文化廳方健宏廳長和潮州市人民政府李慶雄代理市長一同簽署了《廣東省文化廳、潮州市人民政府筆架山潮州窯遺址保護合作框架協議》。確定在“十二五”期間,廣東省文化廳、潮州市人民政府將積極協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動筆架山潮州窯遺址保護和利用工作,充分發揮該遺址在加強潮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促進地方經濟、社會、文化協調發展和文化惠民方面的積極作用,將筆架山潮州窯遺址建設成為我省大遺址保護的示范點。
《協議》明確了雙方的職責,同時成立了共建工作委員會,委員會主任由省文化廳廳長和潮州市人民政府市長擔任﹔副主任由省文物局局長和潮州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成員由省文物局和潮州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省文物局和潮州市文物旅游局負責日常工作和協調聯絡。這是廣東省文化廳關心支持潮州文物保護工作的一件大事,也是潮州市文物保護研究工作的一件大喜事。
儀式上,廣東省文化廳方健廳長在講話中指出,這既是廣東省文化廳、潮州市人民政府深入貫徹落實《廣東省建設文化強省規劃綱要(2011-2020年)》的重要舉措,也開創了我廳首次與地方人民政府開展文物保護、利用和傳承合作先例,意義重大,影響深遠。他強調要扎實做好筆架山窯大遺址保護各項工作,進一步推動全省文化遺產保護事業可持續發展﹔要敢為人先,致力於將筆架山窯遺址打造成國家級的考古遺址公園,創新我省有中國特色的大遺址保護展示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