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西自治州圍繞文化生態保護,依托獨特的資源稟賦和有限的經濟條件,立足“文化”和“創新”,搶抓機遇,先行先試,從政策到投入、從平台到體系等方面都做了有益探索和嘗試,形成了一套富有啟發、值得借鑒的“湘西做法”,走出了一條獨特而富有成就的文化發展道路,形成了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的成功范本。
目前,湘西自治州擁有“國字號”生態文化品牌156個,擁有國家級非遺項目26個,省級非遺項目62個,州級非遺項目257個,擁有歷史文化名城鳳凰古城和歷史文化名鎮裡耶、王村、浦市、茶峒以及永順縣雙鳳村等29個傳統文化村落……豐厚的文化資源讓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享有“文化寶地”的美譽。
一、“整體性保護”打破傳統格局
面對祖先饋贈的豐厚的文化遺產,新時期的湘西人審時度勢地提出建設“文化湘西”戰略目標,出台了一系列推動文化建設的重大舉措。全州文化生態保護工作更是起步早、行動快。早在2003年,湘西州就成立了民族民間文化保護中心﹔2004年被列為“中國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工程”第二批綜合試點單位﹔2010年,文化部在湘西設立武陵山區(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湘西因此成為湖南省唯一一個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這也標志著湘西歷經10余年的非遺保護工作進入新的歷史時期。
湘西州文化工作者根據湘西實際,創造性提出“四個結合”工作方法推動整體性保護,即: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有機結合,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傳統村落保護有機結合,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文化旅游產業發展有機結合,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群眾受益有機結合。
在湘西州各級各部門的共同努力下,撈車河憑借5棟明代建筑、58棟清代建筑、34棟民國建筑,摘得國家級歷史文化名村稱號﹔憑借土家風雨橋、沖天樓等特色建筑,被納入首批中國傳統村落。憑借土家織錦、土家哭嫁歌、擺手舞等眾多存續狀態良好的非遺項目,撈車河更是享受到諸多文化方面的政策、資金實惠。作為當地文化生態保護工作中的突出例子,撈車河有力佐證了湘西州“整體性保護”戰略的成功。
目前,湘西州擁有全國歷史文化名城1座,全國歷史文化名鎮4個,全國歷史文化名村2個,列入國家級集中成片傳統村落9個,各級文物保護單位700多處。最值得一提的是鳳凰古城區域性防御體系和永順老司城,相繼進入了中國申報世界文化遺產預備名錄,其中永順老司城申遺今年有望成功,將實現湖南省世界文化遺產“零”的突破。在古村落方面,湘西州共有29個村落進入“中國傳統村落名錄”,建立了178個傳統村落檔案。去年底,州政府出台了加強傳統村落保護與利用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到2015年底,全州“中國傳統村落”達到60個左右。在旅游方面,湘西州去年共接待旅游人次2811萬,實現旅游收入175億元,湘西成為全國十大旅游熱點地區。土家織錦、苗族銀飾、苗繡等國家級非遺項目衍生產品成了旅游市場的香餑餑,鳳凰苗族銀飾鍛制技藝傳習所等非遺生產保護基地成了文化企業中的龍頭企業。
二、“示范性推進”帶動全面提升
以點帶面、進行示范性推進是湘西州抓文化生態保護工作的一個重要環節。為探索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的模式和路徑,湘西州文化工作者通過現場考察、下鄉調研,召開現場會、座談會、評審會等多種方式,結合土家族、苗族文化的存續現狀,根據非遺整體性保護需要,在全州8個縣市分別選擇了一個非遺資源比較豐富、文化空間相對完好、文化特色非常鮮明的傳統村落作為全州文化生態保護試點村。同時,將非遺傳習所、傳習展示中心、生產性保護基地等基礎設施建設、特色民居保護和民族傳統節慶活動開展結合起來,根據每個試點村的實際情況制定具有各縣市特色的實施方案,通過以點帶面,全面推進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
高標准的文化設施,濃郁的文化氛圍,坪朗正是湘西州文化生態保護試點村建設的生動縮影。作為首批文化生態保護區試點村,耗資260萬元修建佔地面積2000平方米的湘西苗鼓傳習所隻是湘西在坪朗身上所花心思中的一小部分。在村寨核心位置設置大型LED宣傳屏幕用於非遺展示﹔建設坪朗苗族文化旅游客服中心、村非遺文化休閑廣場﹔合理布局水庫、碾坊等河道景觀﹔恢復修繕民族特色民居,完成整個村寨的提質改造……湘西州在坪朗的硬件設施上下了大力氣。軟件方面,更是不遺余力:全方位加大對坪朗非遺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的扶持力度,採取命名、授予稱號、表彰獎勵、資金輔助等方式予以鼓勵﹔加大對村裡苗歌、苗鼓繼承人的培養力度,支持其開展帶徒授藝。為了讓非遺項目和當地群眾文化活動結合起來,州、市兩級政府和文化部門共同支持坪朗舉辦“四月八”“趕秋”等民族節慶活動,在當地推廣群眾喜愛的唱苗歌、打苗鼓、耍苗拳等文化活動。
三、“活態性傳承”破解斷層危機
武陵山區(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確立以來,湘西州文廣新局在8個縣(市)各選取了兩個民族節日進行重點支持,形成了一批歷史文化厚重、群眾基礎良好、社會參與度高的民族傳統節日品牌。特別是去年10月,湘西州委、州政府舉辦的武陵山區(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態保護節,全方位展示了湘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魅力,社會反響強烈。
在很多地區,非遺傳承斷層問題都很突出,而湘西州文化工作者對問題不回避、不遮掩,除了打造民族節慶品牌外,大力推行“非遺進校園”,從而破解了非遺傳與承的矛盾。與此同時,在湘西州其他地區,“非遺進校園”開展得如火如荼。現全州已命名15所學校為民族文化傳承試驗學校,22所學校為民間美術“蒲公英行動”試驗學校,1所學校為州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習所。
近年來,湘西州通過逐步引導和大力扶持,土家織錦技藝、苗族銀飾鍛制技藝、藍印花布印染技藝等許多傳統技藝的生產性保護得到了有效激活,產生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去年,湘西州又將12個民族文化企業挂牌為州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基地。在州府吉首,他們建立文化遺產園,組織傳承人現場制作表演,每年可實現銷售收入上千萬元,帶動上千人就業。在茶鄉古丈,他們積極推廣古丈毛尖茶制作技藝,直接經濟效益達7000萬元。在織錦之鄉龍山,織錦傳承人年純收入大部分達到2萬元以上,年生產總值突破1000萬元。
四、“多載體傳播”跳出地域局限
多載體、多途徑傳播非遺文化。當前,湘西正積極構建以湘西非遺館為龍頭,土家族、苗族文化綜合展示館為兩翼,縣級傳習中心以及鄉鎮傳習所為基礎的文化生態保護區多層次、多載體、多元化的展示展演平台,打造一批湘西非遺保護傳承和宣傳交流的重要陣地。湘西州60周年州慶項目的一號工程、湘西文化新地標——湘西非遺館正在建設中,建成後它將集湘西非遺收藏、展示、示范、研究、銷售為一體,成為開放湘西與世界文明對話的重要窗口。與此同時,以花垣苗族文化綜合傳習所和瀘溪盤瓠文化綜合傳習所為代表的縣級傳習中心及以雙鳳村土家族毛古斯、擺手舞傳習所和大洞村苗族古歌傳習所為代表的鄉鎮傳習所也在如火如荼地建設。
在加強文化生態保護基礎設施建設的同時,湘西州還組織專業人員隊伍,通過認真調查,搶救性整理非遺資源線索5000多條,完成文字記錄1000多萬字,並進行了保存。尤其是大力開展數字化保護工程,先後共投入資金200余萬元,對州文廣新局數字化保護中心機房進行了改造,搭建起數字化保護工作的基礎平台,組建了專門的信息採集工作隊伍,配備了田野工作車,按要求對國家級項目及部分代表性傳承人,進行了全面的採集、歸檔保存和建立數據庫。目前共錄入系統數據1641條,包括視頻、圖片、音頻和文檔。在2014年11月舉行的全國首批非遺數字化保護試點工作總結會上,湘西州資源數量排第三,數量均量排第二,資源容量第二,得到國家非遺數字化採集中心的表彰。
對外宣傳,營造氛圍。2013年中央補助文化生態保護區宣傳展示專項資金330萬元,在充分利用中央補助資金的同時,湘西州積極開拓資金籌集渠道,發動社會參與。近年來,湘西非遺對外交流也十分頻繁,如永順的毛古斯到了韓國,龍山的打溜子到了法國,瀘溪的辰河高腔到了西班牙……各大主流媒體持續關注著湘西非遺。中央電視台、中國文化報、湖南衛視、湖南日報等媒體記者多次來採訪報道湘西文化生態保護工作,擴大了湘西文化的影響力和關注度。
五、“法制化保障”助力揚帆遠行
2006年,湘西州制定出台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民間文化遺產保護條例》,這是我國地市級最先頒布的、針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方面的單行條例,走在全國前列。為進一步完善有關法規,湘西先後出台了《湘西自治州土家族醫藥苗醫藥保護條例》等7個規范性文件,下發了《關於發展民族民間文化產業的若干優惠政策》、《關於在城鎮建設中充分體現民族特色若干規定》等,使非遺保護工作步入了法制軌道。
機構建設方面湘西更是快人一步。同在2006年,湘西州成立了以州長為組長的全州民族民間文化遺產保護工程領導小組,2012年更名為武陵山區(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領導小組,並充實了成員單位。湖南省也成立了以分管副省長為組長的省級武陵山區(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領導小組。聘請劉魁立、周小璞等專家為武陵山區(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態保護區指導專家,成立了州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專家委員會。為確保日常工作的開展,州、縣(市)分別成立了非遺保護中心,為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進一步加強了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工作的指導。
有力的財政支持是湘西州對文化生態保護工作重視的最好體現。從2005年到2014年,湖南省共安排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經費約260萬元,對歷史價值、社會價值、藝術價值突出且急需保護的非遺項目進行專門保護。同時,設立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專項資金。湘西州本級財政每年預算安排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經費100萬元以上,並通過財政績效考核、專項經費審計等手段確保經費專款專用。各縣(市)本級財政預算每年安排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經費10萬元至30萬元。州本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年度補助資金3000元,列入州本級財政預算。
為明確工作職責,強化責任意識,在2006年頒布實施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民間文化遺產保護條例》中,湘西州就民族民間文化遺產的搶救與保護、認定與傳承、管理與利用、獎勵與處罰作了明確規定。2007年,湘西州又公布了《湘西自治州民族民間文化遺產傳承人管理暫行辦法》,對州內民族民間文化遺產傳承人的保護、管理、資助作了明確規定。在日常工作中,湘西州相關部門更是對項目和傳承人進行績效考核和不定期督查,確保文化生態保護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通過體制機制的建立健全,湘西州已經形成了黨委政府牽頭、人大政協督辦、各職能部門參與落實的文化生態保護工作格局,有效實現了湘西文化生態保護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長效化。(來源:湖南省文化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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