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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出台實施意見強力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
發布時間:2016-07-12 09:53 來源:報送系統 編輯:李慶禹
信息來源:報送系統 2016-07-12

  為進一步推進基層公共文化資源有效整合和統籌利用,提升基層公共文化設施建設、管理和服務水平,更好地保障基層群眾基本文化權益,62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了《湖南省關於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的實施意見》(湘政辦發〔201648,以下簡稱為《實施意見》),為湖南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提供了政策遵循。《實施意見》遵循國務院辦公廳《指導意見》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充分體現了湖南特色 

  一是重點建設內容更加細化量化。《實施意見》將村(社區)文化設施建設列為重點內容,明確“每個行政村參照“七個一”基本標准進行建設,即一個文化活動廣場,一個文化活動室(90平方米),一個簡易戲台(長10米、寬5米、高0.8米),一個宣傳欄,一套文化器材(含一套音響和部分樂器),一套廣播器材,一套體育設施器材(含一個籃球場、二個乒乓球台、一套體育健身器材)。文化活動廣場建設要與鄉鎮(街道)和村(社區)綜合性文化設施相配套,按照人口規模和服務半徑,可以參考500平方米左右、800平方米左右、1000平方米以上“三類”建設標准,做到選址適中、與地域條件相協調”。 

  二是建設路徑更加清晰。《實施意見》增加了“實施步驟”部分,提出分四個階段實施,即:制訂方案階段、試點建設階段、全面推廣階段、普遍建成階段,並明確每個階段的時間節點和工作要點,使建設路徑更加明晰。並明確要求,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長沙市)、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創建城市(岳陽市、株洲市)和14個省級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創建區要把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納入創建內容重點推進,在2018年前率先完成建設目標。 

  三是堅持建管用並重。在建設方面,《實施意見》明確了六個方面的主要建設內容。在管理使用方面,《實施意見》要求“創新運行管理機制”,充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鼓勵群眾參與建設管理、探索社會化建設管理模式三個部分進行闡述,明確提出“制定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服務規范”、“出台《湖南省村(社區)綜合文化服務中心管理辦法》”、“率先在城市探索開展社會化運營試點”等硬性舉措。 

  四是緊貼實際需求。《實施意見》出台,恰逢新一輪全省鄉鎮行政區劃調整和建制村合並工作即將完成,《實施意見》適時提出,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主要採取盤活存量、調整置換、集中利用等方式進行建設,不搞大拆大建,凡現有設施能夠滿足基本公共文化需求的,一律不再進行改擴建和新建。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所在的村(社區)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可與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合並建設。即將合並的行政村可結合實際隻建設一個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避免重復建設、資源浪費。 

  下一步,湖南省文化廳將從四方面扎實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一是印發貫徹落實《實施意見》的通知,舉辦一期全省專題培訓班。二是按照分類指導的原則,分一類、二類、三類地區,從陣地建設標准化、服務內容標准化、服務評價標准化等方面,對鄉鎮、街道、村、社區分別制定下發《建設管理標准化手冊》。三是重點扶持貧困地區688個行政村綜合文化服務中心示范點建設,加快推進各地試點建設、經驗總結、宣傳和推廣。四是把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納入政府公共文化服務考核指標。同時,提請以省人民政府名義,擬於8月份召開全省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工作座談會,要求22個省直部門、14個市州人民政府負責人參加會議,統籌協調有關工作,積極推動各級落實財政保障資金。(來源:湖南省文化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