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省文化廳出台措施,制定並印發了《關於加強文化工作作風建設的意見》,從七個方面進一步加強山東省文化行業作風建設。
一是著力深化行政審批。加強文化立法工作,建立新設審批項目審查論證機制,規范行政許可的設定和實施以及政策性公文制發的計劃性和規范性,提高機關管理效能。
二是積極推進政務公開。及時向社會公開涉及群眾文化利益、公共文化政策和文化行政審批的事項,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加強文化部門網站和媒體建設,拓寬信息渠道、提高公開層次、增加信息內容,依法保障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三是充分發揮公共文化服務機構社會功能。認真實施“文化惠民工程”,努力提升和完善各級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等公共文化資源共享工程的服務功能,完善各級文化信息技術服務平台,加快文化網絡視聽平台建設。
四是加大文化市場規范管理工作力度。認真完善文化市場監管機制,加大對網吧、歌舞娛樂、藝術品市場和文藝演出市場的監管力度。建立全省統一的12318舉報電話體系,深入開展文化市場專項治理。認真推行規范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和執法評議、執法過錯追究等管理機制。
五是進一步抓好文化演藝行業的作風建設。加強對文藝創作的正面引導,進一步加大對弘揚主旋律的優秀文藝作品的宣傳力度。控制和節約演出成本,遏制文藝創作、文化娛樂、文藝演出和文化傳媒領域中的迷信、低俗、惡搞、假唱以及脫離藝術本體、搞大制作、過度包裝等現象。
六是強化對藝術考級和文藝評獎活動監督。嚴格執行文化部《社會藝術考級管理辦法》,加強和規范對各類社會藝術考級活動指導和管理,做到收費規范、執考公平。認真清理、調整和規范文藝比賽和評獎活動。
七是建立健全文化類社會組織的管理制度。通過制度建設,強化依法管理,完善自律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