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報駐山東記者常會學 蘇銳報道:記者近日在第十屆中國藝術節山東省籌委會第9次秘書長辦公會上獲悉,旨在提高山東各地建設、改造文化場館積極性的《第十屆中國藝術節場館建設獎勵辦法》日前出台,擬定總獎勵額為1500萬元。
該辦法按照“以獎代補”和“突出重點”原則,將重點獎勵承擔“十藝節”開閉幕式、文華獎、群星獎等重要展演任務的場館及備用場館。獲獎場館總數原則上不超過15個,這意味著每個獲獎場館將獲得百萬元以上的獎勵。參評場館將由各地申報,“十藝節”山東省籌委會場館建設部組織復查,並於8月31日之前公布獲獎名單。
“十藝節”期間,“十藝節”山東省籌委會將對擬獲獎場館的演出運行情況進行跟蹤督察,對組織管理不善、出現較大技術故障、存在安全隱患等問題的場館,取消評獎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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