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圓滿結束成果豐碩
發布時間:2012-03-31 00:00
來源:上海市文化廣播影視管理局
編輯:馬思偉
信息來源:上海市文化廣播影視管理局 2012-03-31
3月30日,上海召開全市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總結表彰大會。市委常委、副市長屠光紹,國務院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辦公室副主任劉小和等出席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會議由市政府副秘書長蔣卓慶主持。會議表彰了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實地文物調查階段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以及上海市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先進集體和個人。
從2007年4月開始的上海市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經過5年努力,已於2011年11月全面完成各階段的工作目標和任務,取得豐碩成果。據國務院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辦公室最終審定確認,全市共調查登錄不可移動文物4422處,包括新發現登錄不可移動文物1761處,復查登錄不可移動文物2661處。截至目前,上海市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和登記不可移動文物總量從普查前的1182處增加到1431,增加率達21.1%。從類型上來看,此次普查的不可移動文物中,包括古遺址83處,古墓葬31處,古建筑985處,石窟寺及石刻46處,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3266處,其他類11處。同時,此次普查還新發現眾多既有上海特色又有時代特征的“新”文物,如近現代重要史跡類的“周恩來同志早期在滬革命活動舊址”﹔工業遺產類的新昌倉庫﹔二十世紀遺產類的中國抗生素誕生地等。上海重型機器廠等四處還被評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百大新發現。
屠光紹指出,新形勢下做好文物保護工作,既要充分認識文物事業發展面臨的大好機遇,又要清醒認識文物事業發展面臨的各種挑戰,要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深刻領會和准確把握推動文化改革發展的重大舉措,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全會決策部署上來,提高用科學發展觀統領文物工作的自覺性。屠光紹強調,2012年是《文物保護法》頒布實施30周年、修訂實施10周年,要切實做好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的後續文物保護工作:一是要落實文物保護措施,將文物保護管理納入區域城鄉建設規劃、土地利用規劃,以充分發揮文化遺產的重要作用。二是要加強文物保護管理領域的地方立法工作,抓緊制訂《上海市文物保護條例》,進一步提高全市文物保護管理的法制化水平。三是要在此次文物普查的基礎上,精心遴選一批具有重大保護價值的不可移動文物,將其公布為市級或區(縣)級文物保護單位,依法納入保護范疇。四是堅決克服“重發現、輕保護”的傾向,及時實施文物保護維修工作,切實改善文物保護狀況和保存環境,採取有力措施確保文物安全。五是要積極探索文物普查成果的轉化和應用的新思路,逐步建立起文物保護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和諧共融、互利多贏的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