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地、各單位申報和自治區文化廳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家委員會認真評審的基礎上,經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研究,近日,下發了《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四批自治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通知》(藏政發[2013]9號),正式公布了雜瑪童話故事等101個項目為第四批自治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這標志著西藏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體系得到進一步完善和加強。
第四批自治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涉及9大類,其中,民間文學9項,傳統音樂8項,傳統舞蹈29項,傳統戲劇1項,曲藝1項,傳統美術7項,傳統技藝30項,傳統醫藥6項,民俗10項。截至目前,西藏自治區入選自治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項目共計四批323項。(來源:西藏自治區文化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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