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西藏自治區非物質遺產保護管理工作,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和開發利用。2013年,自治區財政首次設立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開發利用專項資金。專項資金主要用於全區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管理工作、已列入國家級和自治區級名錄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保護經費以及合理開發利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經營活動或經營項目的補助經費。(來源:西藏自治區文化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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