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召開的全國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項目)創建工作會議上,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項目)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公布了第一批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項目)名單,全國31個單位、45個項目列入第一批示范區和示范項目。其中,西藏自治區林芝地區被列入第一批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名單,山南地區“民族地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機制”列入第一批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項目。
2010年12月,文化部、財政部共同啟動了旨在充分發揮典型的示范、帶動作用,分類指導東、中、西部和城鄉基層文化建設,推動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科學發展上水平的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項目)創建工作,並部署了第一批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項目)創建工作。2011年3月,經自治區文化廳、自治區財政廳研究,報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西藏自治區向文化部、財政部申報林芝地區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創建示范區”,山南地區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創建示范項目”。2011年4月,經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專家委員會評審,西藏自治區林芝地區被列入第一批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山南地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機制被列入第一批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項目。自創建工作開展兩年來,文化部、財政部先後組織了兩次實地評估檢查組,對示范區創建工作進行了督查和驗收,並對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整改意見和要求。
西藏自治區林芝地區和山南地區自列入創建示范區(項目)名單,獲得創建資格以來,按照本地市創建規劃和文化部、財政部相關創建標准,高度重視創建工作,積極發揮示范帶動作用,創建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林芝地區成立了以行署專員為組長的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從2011年起,地區每年安排150萬元文化事業和200萬元文化產業發展專項基金,並在此基礎上,每年遞增20%﹔實施了以“新農村新文化”示范村為主的文化育民工程、以群眾文化廣場活動為主的文化樂民工程、以文化館站建設為主的文化惠民工程、以文化與旅游相結合為主的文化富民工程為主的“四大”工程,扎實推進創建工作。兩年來,創建了45個示范村,並對示范村予以了經費支持、業務指導和評估檢查,帶動了村級文化建設。建成了40多個群眾文化廣場,年開展廣場活動1000余場次,參與人數達30萬余人次,帶動了群眾文化活動廣泛開展。積極推進地區群眾藝術館、圖書館、博物館、新華書店、廣播影視中心、鄉鎮綜合文化站和共享工程各級服務點建設工作,有效完善了公共文化服務設施網絡。依托旅游資源,實現了林芝縣桃花文化旅游節、工布江達縣巴鬆措文化旅游節等“一縣一品”,促進了文化產業發展。開展了以邊疆民族地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機制為內容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課題研究和制度設計工作,為創建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山南地區著眼本地區公共文化事業整體發展,加強設施、隊伍和活動建設,設施覆蓋率由兩年前的30%提高到50%以上,實現了縣縣有民間藝術團的目標,建成了536支鄉村業余文藝演出隊,專兼職文化隊伍總量達到近1萬人,各級藝術團體和業余文藝演出隊年創作推出文藝作品200余個,完成演出2500余場。藏歷新年電視綜藝晚會、雅礱文化節等重大文化活動在全區影響廣泛,已經形成特色文化活動品牌。積極開展制度設計研究工作,不斷完善相關政策和措施,積極依托“藏源”文化,大力推進文化強地和文明山南建設,形成了一批符合山南特點、切合山南實際的文化工作機制。
根據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項目)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要求,列入第一批示范區(項目)的林芝和山南地區將認真開展創建經驗的總結,開展後續建設規劃,繼續保持在全區示范領先態勢。(來源:西藏自治區文化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