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公布了第四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153項和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擴展項目名錄153項。其中,西藏自治區共有13個項目成功入選國家級項目名錄及擴展項目名錄。至此,西藏自治區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已達89項。
非遺代表性項目擴展項目,是指此前已進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但由於申報地區和單位不同,隻能以擴展保護單位的形式將其作為擴展名錄項目。此次西藏自治區入選的項目共涉及傳統音樂、傳統舞蹈、傳統美術、傳統技藝、傳統醫藥、民俗共6大類,包括2個新增項目,即日喀則市彩砂壇城繪制及望果節﹔11個擴展性項目,即那曲地區拉伊、山南地區桑耶寺羌姆、山南地區門巴族拔羌姆、山南地區瓊結縣久河卓舞、拉薩市曲水縣雄色絕魯、日喀則市江洛德慶曲林寺尼姑羌姆、林芝地區米那羌姆、阿裡地區札達卡爾瑪宣舞、日喀則扎念琴制作技藝、山南藏醫藥浴法、尼赤藏文書法。
此次西藏自治區13個項目的成功入選,不但體現了西藏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的豐富性與多樣性,同時為進一步加強西藏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下一步,西藏自治區將認真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工作方針,堅持科學保護理念,扎實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傳承、保護和傳播工作,為把西藏自治區建設成為重要的中華民族特色文化保護地做出新的更大貢獻。(來源:西藏自治區文化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