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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霽翔局長在《西安宣言》專家座談會上的講話
發布時間:2005-12-09 10:43 來源: 編輯:汪淼
信息來源: 2005-12-09

    中國文物報:剛才各位專家圍繞《西安宣言》各抒己見,聽了以後很受啟發,會後我們還要認真歸納,加深理解。大家對宣言產生的作用和意義作了充分肯定,並就如何在我國實踐宣言涉及的文化遺產及其環境保護的新理念和新手段,提出了很好的意見和建議。

    《西安宣言》是繼1994年《奈良真實性文件》後的又一個冠以亞洲城市名稱且又具有裡程碑式重要意義的國際性文化遺產文件,也是第一個以中國古都命名的國際古跡遺址保護領域的行業共識性文件。宣言提出應充分認識環境對古跡遺址重要性的貢獻,提出正確理解、記錄和闡釋不同背景下的環境,建議通過採取一些必要手段和實踐對環境進行保護和管理、對影響環境的變化進行監測和掌控,並通過當地的和國際的合作以及跨學科的合作增強人們的文物環境保護與管理意識。宣言的產生,表明國際社會對文化遺產所處環境保護意義的認識和重視,也表明國際古跡遺址領域對發展中國家尤其是亞太地區經濟高速發展中文化遺產及其環境保護的關注,這些無疑是文化遺產保護事業的進步。

    曾經一段時期,對文化遺產及其環境的破壞,被認為是經濟和城市發展必須付出的代價,尤其在我國這樣一個人口密度極高的文物大國,我們付出的代價可能要比其他一些國家更高。這種情形導致的結果是破壞了文物生存的環境,最終動搖了人類生存的根基。在經濟蒸蒸日上的同時,很多城鄉景觀和人們的生活方式發生了根本變化,大多數古跡遺址處於景觀改造的包圍之中,一些傳承千百年的有形和無形的文化遺產,隨著人類心理、自然環境和社區活動的改變而陷入危機,很多傳統民間文化遺產面臨消亡。

    隨著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第15屆大會暨科學研討會在西安召開,歷經一年的思考與醞釀,汲取國際和國內眾多保護案例與經驗,匯集國內外專家集體智慧與心血,《西安宣言》在一個擁有豐厚文化遺產的東方古都適時誕生。它宣告了現代社會人們對文化遺產的保護已從遺產本體擴大到對其環境以及環境所包含的一切歷史的、社會的、精神的、習俗的、經濟的和文化的活動。當保護理念和保護范圍得到科學拓寬時,對文化遺產本體的保護將更有效,這就像在遺產周圍搭建了牢固的保護屏障,其作用是不僅更好地保護遺產本體,而且有利於保護遺產環境中動態的物質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從而鞏固和增進遺產本體歷史價值和文化價值的保護。

    近年來,國家文物局等部門越來越重視文物環境的保護,在古跡遺址周圍設立了保護區、緩沖帶或建設控制地帶等,取得了環境保護的初步成效。今後,國家文物局將借宣傳和推廣《西安宣言》之機,更加重視文化遺產保護的發展性內涵,將環境納入遺產保護范圍,綜合考慮有效保護,並將做出以下努力:

    一是健全文化遺產及其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體系,不斷加大現有法律法規的實施力度,進一步加強理論研究工作,確保法律手段和理論研究在保護中發揮更大作用。近年來,國家文物局將加強法制建設列入工作重點,最近國務院又批准國家文物局設立了政策法規司,為此項工作的開展進一步創造了條件。同時我們也注意到在文化遺產及其環境保護方面,缺少國家標准和技術規范。在這方面我們要向建設部門學習,最近建設部又發布了由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主編的國家標准《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規范》。這些國家標准和技術規范有利於統一理念和規范行為,在“十一五”期間我們將重點安排涉及文化遺產及其環境保護方面的國家標准和技術規范的編制。

    二是要加強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的研究編制。由於文化遺產保護的特殊性和復雜性,目前保護規劃的編制嚴重滯後。比如在列入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138處大型古代城市遺址中已制定專項保護規劃的僅有16處,佔11.6%,目前正在制定專項保護規劃的46處,佔1/3,兩項合計不足45%,嚴重不適應保護工作的需要,因此還需加大力度,盡快使列入保護單位的各類文化遺產均在保護規劃的指導下得到更為妥善的保護。近年來,中國建筑設計研究院歷史建筑研究所等規劃編制機構,堅持工作在遺址保護的第一線,在開展前期調研和探索編制保護規劃的理論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制訂了一批高質量、可行性強的大型古代城市遺址保護規劃。同時我們要推動保護規劃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城鎮體系規劃和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並制定國家管理層面的實施規劃的措施。使文化遺產保護與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形成有效的、科學的、合理的統籌協調,實現文化遺產價值的完整保護。

    三是努力創造條件確保大遺址等重大文物和世界文化遺產保護項目的實施,近期通過啟動和實施重點項目,完成一批重要文化遺產保護的示范工程,逐步形成文化遺產保護的良好自然、人文和生態環境,謀取區域社會及其生態的和諧與可持續發展。同時通過這些文化遺產保護示范工程作為對《西安宣言》的具體實踐。近兩年來,有關部門及地方政府先後實施了高句麗遺址、殷墟遺址和大明宮遺址的保護和環境整治,取得了一些寶貴的經驗,剛才安家瑤先生又通報了大明宮遺址考古工作的最新成果。這些保護實踐使我們更加堅定了信心,保護的成果完全可以給城市帶來良好的環境,給當地人民生活帶來改善,發揮出文化遺產保護的綜合效果。今年,國家為大遺址保護設立了每年2.5億元的專項保護資金,我們要充分利用這一有利條件,加大大遺址的保護實施力度。在世界文化遺產保護方面,在繼續加強對已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文化遺產項目實施保護的同時,應更鄭重地重新調整設立《中國世界文化遺產預備清單》。這一預備清單的設立,嚴格按照《世界遺產公約》和《世界遺產公約實施准則》確定的原則、標准和程序來開展,這一做法與過去的根本區別,應該在於不是列入預備清單後再開展相關保護和環境整治,而是積極實施文化遺產保護和環境整治並達到相應標准後才能列入清單。使申報世界文化遺產的積極性切實引導到對文化遺產及其環境的保護上來,扭轉“重申報、輕管理”的傾向。

    總之,作為一個擁有眾多文化遺產的文物大國,文物的環境保護是保護領域中地理范圍較廣、涉及部門較多、情況較為復雜、經費需求較大的部分,受社會發展、經濟增長、人口膨脹、資源分配等因素的影響較大。我們深感責任重大,也深知開展此項工作之艱巨,但我們有信心克服種種困難,努力將文化遺產及其環境的保護工作落到實處,促進我國文化遺產保護事業的良性發展。

    最後,我要特別感謝西安市人民政府、光明日報社、中國古跡遺址保護協會為籌辦本次座談會付出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