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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化廳推出系列舉措強化事中事後監管
發布時間:2014-09-05 10:30 來源:報送系統 編輯:李慶禹
信息來源:報送系統 2014-09-05

  近年來,浙江省文化廳全力推進簡政放權工作,取消下放行政審批等行政權力,建立權力清單。清理後,省級保留的行政權力事項從109項減少至25項,精簡比例達77%。在簡政放權過程中堅持“放管並重、放權不放責”,近日專門制定下發了《關於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通知》和《浙江省文化廳行政許可委托監督辦法》,建立“責任清單”,完善事中事後監管措施。  

  一是建立取消、下放、委托審批項目的監管制度。對於取消的審批項目,採取跟蹤管理的辦法,加強動態監管,落實市場主體自律責任對於下放的審批項目,著力做好銜接服務,指導下級部門進一步規范審批、優化流程、精簡環節、提速增效對於委托的項目,則通過《浙江省文化廳行政許可委托監督辦法》的20條規定,明確行政許可委托監督的主要內容、方式、程序和要求等,推動受委托部門認真履行職責,健全相關制度,依法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二是完善行政審批全過程實時監督、行政問責、責任追究等制度。在建立全流程公開審批機制的基礎上,做到程序標准化、過程透明化,行為可監督,結果可核查,切實保障利益相關人的合法權益。將省文化廳及各市、縣(市、區)文化市場行政審批服務監督電話和電子郵箱予以公布,進一步暢通接受社會監督渠道。從2014年起,制定實施了《行政審批回訪制度》並向全省進行推廣,通過征詢行政相對人意見和滿意度,使行政審批服務和監督更加完善。同時,積極推行行政審批電子監察機制,依托全省統一的電子政務平台及各級監察部門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實現對文化市場行政審批的在線監控和預警糾錯。 

  三是建立行政審批規范化檢查機制。以優化服務為目標,從事中行為監督和事後檢查懲處著手,進一步加強行政審批監督檢查和績效考核。堅持將深化行政審批改革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等作為檢查重點,有序推進自查自糾、交叉檢查、上級抽查等工作步驟,指導、督促各級文化行政部門有效開展審批後續監管工作,逐步建立健全文化市場長效監管機制。近期,省文化廳將在全省組織開展行政審批規范化集中檢查行動,對各地深化行政審批改革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工作進行跟蹤評估和督促檢查,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四是進一步提高文化行政審批時效。為確保“服務前移,審批提速”,大力完善“一門受理、統籌協調、規范審批、限時辦結”的運作方式,推動文化市場行政審批的標准化、一體化、信息化、便捷化和高效化,減少審批前置、精簡審批環節,提高審批時效,在確保文化市場行政許可項目法定審批時限內完成的前提下,力爭提速30%以上,進一步激發文化市場活力。 

  五是完善文化市場監管體系建設。堅持寬進嚴管,強化市場行為監管,完善文化市場監管體制機制,推進中心鄉鎮文化市場執法隊伍建設,進一步健全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文化市場監管網絡。著力推進文化市場“陽光執法”,做到執法標准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保障市場主體和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充分發揮行業組織的自律作用、輿論和社會公眾的監督作用,努力實現社會共同治理。多渠道、多方式加強宣傳、培訓與指導,增強企業的自主管理能力和自律責任。  

  六是加快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平台建設。通過全省聯網的“浙江省文化市場數字化網絡監管系統”,建立文化市場信用檔案,健全完善文化市場數據庫,建成覆蓋全省、聯通全國、數據共享的一體化網絡監管與服務平台。進一步強化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建立“黑名單”制度,在市場監管領域強化信用監管,讓失信者寸步難行。同時,總結完善“娛樂場所陽光工程”、“誠信畫廊”、“星級網吧”評定等經驗和做法,形成有效的機制和制度,促進誠信守法,維護市場秩序。(來源:浙江省文化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