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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古籍保護工作座談會現場

文化部副部長周和平在會上做重要講話
2009年11月6日,文化部、教育部、國家民委等八家單位聯合下發了《關於加強西藏古籍保護工作的通知》及《西藏古籍保護工作方案》,宣告了西藏古籍保護工作全面啟動。
2009年12月11日下午,文化部在京召開了西藏古籍保護工作座談會,會議主要內容是貫徹落實11月6日下發的《文化部、教育部、科技部、國家民委、新聞出版總署、宗教局、文物局、中醫藥局關於支持西藏古籍保護工作的通知》(文社文發[2009]44號)精神,啟動《西藏古籍保護方案》的實施工作,推動西藏古籍保護工作扎實全面開展。參加會議的有北京、西藏兩地古籍保護方面的專家,西藏文化廳有關負責同志,全國古籍保護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主管司局領導,國家古籍保護中心、西藏古籍保護中心負責同志等。文化部副部長周和平同志出席會議並講話。
周和平同志指出:加強少數民族古籍保護工作,是增進民族團結、促進社會穩定的客觀要求。搶救和保護少數民族古籍,既是系統挖掘、整理各民族優秀歷史與文化的過程,也是增進各民族對祖國的認同、對中華民族的認同、對中華文化的認同、對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認同的基礎性工作。通過少數民族古籍保護工作,可以使珍貴的中華各民族珍貴典籍得以保護和傳承,同時也必將進一步揭示中華民族大家庭海納百川的胸襟和氣魄,展示多民族文化鑄就的中華文明的深厚底蘊。
2007年,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古籍保護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07]6號),全國古籍保護工作進入新的發展時期。在各部委和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國務院已公布兩批《國家珍貴古籍名錄》和“全國古籍重點保護單位”。第一批《國家珍貴古籍名錄》中,民族語文古籍入選377部,分布在內蒙古、廣西、西藏、寧夏、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等五個民族自治區的77個單位。已公布的53家全國古籍重點保護單位,共有6家民族古籍收藏單位入選,分別是中央民族大學圖書館、內蒙古自治區圖書館、中國民族圖書館、廣西壯族自治區圖書館、甘肅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縣拉卜楞寺圖書館(藏經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圖書館。培訓方面,2007年至今,國家古籍中心已培訓全國少數民族學員247人,涵蓋了少數民族地區154家單位。其中,國家中心在新疆舉辦了第八期全國古籍普查培訓班,共有36家單位66人參加,還舉辦了3期民族文字古籍鑒定與保護培訓班,130家單位158 人參加。
周和平同志就《工作方案》的實施提出具體要求:以古籍普查工作為基礎,推動西藏古籍保護工作全面、扎實開展。藏文古籍流傳久遠,卷帙浩繁,是藏民族悠久歷史文化的見證,是中華民族和人類文明的寶貴遺產。西藏自治區是我國藏文古籍收藏最多的省份。在西藏自治區全面實施古籍保護工作,特別是對西藏現存藏文古籍和其他文種古籍進行全面、系統的普查、保護和利用,並在此基礎上取得成功的經驗,將為下一步全面開展對其他少數民族古籍的保護工作打下基礎,這對於搶救和保護各民族文化遺產,維護社會穩定和國家統一,促進中華民族大團結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按照《工作方案》要求,2009年——2015年的工作目標是:以普查登記工作為基礎,逐步建立比較完善的西藏古籍保護工作體系。具體工作任務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1、開展古籍普查。2、研制藏文等古籍保護相關標准、規范、技術、軟件平台。3、開展古籍保護人才培養工作。4、加強古籍修復工作,搶救瀕危古籍。5、改善古籍保管條件。6、開展古籍再生性保護。
他強調各有關領導部門要加強領導,通力合作,全力支持西藏古籍保護工作順利推進。努力建立有效的工作機制﹔加大投入,確保古籍保護工作順利開展﹔加強管理,切實保障西藏古籍的保護與安全。
會上,西藏自治區文化廳、古籍保護專家及國家民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等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分別發言,表示西藏古籍保護工作座談會非常重要,將全力推進這項工作的開展,切實加大對西藏自治區古籍保護工作的支持力度,努力促進西藏文化事業大發展大繁榮。| 上一篇: 2010年全國“三下鄉”活動啟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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