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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召開學習李長春同志重要文章精神座談會
發布時間:2010-07-15 10:53 來源:中國文化報 編輯:汪淼
信息來源:中國文化報 2010-07-15

 學習貫徹李長春同志重要文章精神座談會現場。中國文化報記者 盧 旭 攝 

  中國文化報記者劉修兵報道:文化部7月14日在京召開座談會,組織文化遺產保護方面的專家學者,學習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長春的重要文章《保護發展文化遺產,建設共有精神家園》。文化部副部長王文章出席會議並就深入學習貫徹李長春同志重要文章精神作出部署。

文化部副部長王文章就深入學習貫徹李長春同志重要文章精神作出部署。

中國文化報記者 盧 旭 攝

  王文章指出,要全面認識李長春同志重要文章的理論和實踐意義,以及對以科學理論指導文化遺產保護、以科學制度保障文化遺產工作、以科學方法推進文化遺產事業的重要意義,切實把文章中的新思想、新論斷、新舉措轉化為文化遺產事業發展的新理念,妥善處理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利用、發展的關系,文化遺產事業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關系,當前與長遠的關系,立足中國實際與面向世界的關系,推動文化遺產保護理論、保護對象、保護措施的創新,豐富和發展具有中國特色的文化遺產保護理論體系。

  王文章強調,要把李長春同志重要文章精神和文章中提出的新思想、新論斷、新舉措,作為文化遺產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的重要內容,結合文化遺產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的編制,結合新的形勢和任務,研究提出“十二五”期間國家文化遺產事業發展的基本原則、發展目標、主要任務,編制文化遺產事業發展的總體規劃,使“十二五”期間文化遺產事業的發展規劃和發展思路更加符合科學發展觀要求、更加符合當前文化遺產工作實際、更加符合人民群眾的願望。要突出文化遺產保護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把李長春同志重要文章精神和相關要求制度化,研究制定相關政策規章,加快形成有利於文化遺產保護的強大合力和長效機制,形成有利於文化遺產事業科學發展的政策導向和輿論導向,形成有利於文化遺產事業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使文化遺產事業發展更具活力。要深入研究新形勢下文化遺產事業發展面臨的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著力推動一批文化惠民工程、重大文化遺產保護工程,真正把學習李長春同志重要文章成果運用到解決影響和制約文化遺產事業科學發展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上來,把文章中提出的新思想、新論斷、新舉措落實為當前文化遺產工作的積極行動。

  王文章指出,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關於文化遺產保護的重大政策措施,文化遺產保護投入持續穩定增長,社會參與熱情日益高漲。這些都為文化遺產事業的發展提供了更加堅實的保障和更加廣闊的發展空間。各級文化部門和廣大文化遺產工作者要增強憂患意識,認清肩負的重大責任和使命,堅定發展文化遺產事業的信心和決心,以嶄新的精神面貌,承擔起建設共有精神家園的使命和責任,以文化遺產保護的新成果,開創文化遺產事業的新局面。

  文化部非物質文化遺產司司長馬文輝主持座談會。北京大學教授朱鳳瀚,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民族所研究員史金波,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劉魁立、賀學君、朝戈金,文化部社會文化司原巡視員周小璞,中國民族醫藥學會主任醫師諸國本,中國藝術研究院研究員康玉岩、李榮啟、孫建君、邱春林、劉禎,文化部藝術司原副巡視員李延年,國際友誼博物館副館長、研究員項瑞花,北京市文物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張志強等專家學者參加座談會。

  與會專家學者一致認為,李長春同志的重要文章立意高遠、內涵豐富、催人奮進,富有時代性、戰略性、前瞻性和指導性,飽含著對文化遺產工作的深厚感情。李長春同志充分肯定了黨的十六大以來文化遺產事業取得的成就,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傳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等6個方面,深刻闡述了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重大意義,正確分析了文化遺產事業面臨的形勢和任務,明確指出了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加快文化遺產保護和發展步伐的緊迫性。文章闡發的許多新思想、新論斷、新舉措,是科學發展觀在文化遺產保護領域的進一步認識和深化,是對新時期我國文化遺產保護理論和實踐的科學總結。

  專家學者們還對進一步貫徹落實李長春同志重要文章精神、做好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提出了意見和建議。朝戈金指出,從非遺保護的門類來說,民間文學保護相對滯後。民間文學在教化人心、提升文化包容力和影響力、增強不同文化族群之間互相影響、增強中華文化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方面作用非常大。希望將來在國家名錄名額分布的時候,要注意這個問題。朱鳳瀚說,李長春同志在文章中提出,鼓勵引導更多社會資金投入文化遺產保護事業,這非常重要。文化遺產保護既需要國家加大投入,也需要全國人大和相關政府部門立法和出台相關政策,吸引社會資金投入文化遺產保護。

  史金波建議,由於少數民族地區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基礎比較差,經濟欠發達,設施財力投入相對不足,專家少,認知程度也不高,應該進一步加大這些地區的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力度。項瑞花表示,一些城市在制定規劃時,文化遺產保護因素考慮得不夠,導致一些文化遺產遭到破壞。在城市現代化建設加速的背景下,必須處理好大規模建設和文化遺產保護的關系。張志強建議,要把中央領導對文化遺產的新要求納入“十二五”規劃,各級財政應加大對文化遺產保護事業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