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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市場秩序集中整治工作開展以來,各地依法查辦了一批重大案件,並依法依規開展失信主體認定,截至2026年3月底,全國文化和旅游市場共認定失信主體1655個。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旅游市場綜合監管的通知》有關要求,提升信用監管效能,營造誠信、公平、有序的旅游市場環境,現對旅游市場秩序集中整治嚴重失信主體典型名單(2026年第一批)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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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企業名稱/ 姓名 |
統一社會 信用代碼/ 身份證號碼 |
嚴重失信行為事實 |
認定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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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滄州市欣奇之星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
91130902MA087MG557 |
當事人組織“青島兩日游”旅行團,在未取得旅游者同意的前提下擅自減少景點,未按包價旅游合同及宣傳內容提供服務。游覽期間未能有效組織旅游者游覽,導致17名旅游者滯留青島,且未妥善安排滯留的旅游者。 |
《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管理規定》 第十三條第(四)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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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六安青青假期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 |
91341500092860816H |
當事人在未取得出境旅游業務經營許可的情況下與旅游者簽訂赴新加坡、馬來西亞旅游合同﹔合同簽訂後,當事人未履行合同且拒絕退還旅游費用。同期,當事人接受26名旅游者赴東北旅游報名後,未按約定購買機票,使行程無法成行,且拒絕退還旅游款項。經調查,當事人涉及多起拒絕履行合同且不退還旅游款項事宜。 |
《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管理規定》 第十三條第(四)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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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恩施州樂中行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
91422801MAE4NPF216 |
當事人與旅游者簽訂旅游合同時未以書面或口頭形式明確告知行程中所包括的全部購物場所,旅游行程中在未與旅游者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的情況下,擅自增加指定購物場所,並未經同意將合同約定的購物場所停留時間大幅延長。 |
《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管理規定》 第十三條第(四)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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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湖南四季青旅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
91430802MACAQUCY6T |
當事人未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價旅游合同,與旅游者簽訂的旅游合同中未載明“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飲服務安排及其標准”“旅行社安排的購物次數、停留時間及購物場所的名稱”等內容。經調查,當事人自2024年以來,內部管理混亂,投訴頻發,其行為嚴重損害旅游者的權益,擾亂了當地旅游市場秩序,情節嚴重、性質惡劣。 |
《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管理規定》 第十三條第(四)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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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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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三湘行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
91430802MACN0211X6 |
當事人與旅游者簽訂的包價旅游合同中,未載明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飲服務安排及其標准,未載明統一安排游覽項目的具體內容及時間,購物次數、停留時間及購物場所名稱。行程中,在未征得旅游者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增加兩個購物場所,縮短約定景區游覽時間。 |
《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管理規定》 第十三條第(四)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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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廣西山海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
91450304MADE3DPD09 |
當事人接受山東、陝西、福建三家旅行社委托,以零團費接待三個旅游團共157名旅游者到桂林旅游。當事人在組織、接待上述旅游團時,以少數民族村寨或少數民族觀光村寨虛假名稱誘騙旅游者,通過安排購物和另行付費旅游項目違規獲取回扣或佣金。 |
《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管理規定》 第十三條(四)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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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海南鑫享游旅行社有限公司 |
91460000MADH658Q62 |
當事人安排工作人員通過網絡渠道並委派授權“達人”“網紅”在網絡平台銷售旅游產品。對旅游者的不同需求如“半自駕”“入住五星級酒店等”,均予以應允,進行虛假宣傳誤導旅游者下單。但在實際行程中,未按前期約定內容滿足旅游者需求。 |
《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管理規定》 第十三條第(四)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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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貴州領行旅行社有限公司 |
91520102MAAK152B5K |
當事人安排未取得導游證的人員提供導游服務,在未征得旅游者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安排導游帶領旅游者前往未經核實經營主體資質的購物場所消費。被調查期間,當事人繼續違規安排未取得導游證的人員提供導游服務。 |
《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管理規定》 第十三條第(四)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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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雲南銀聚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
91530111MACKMADQXA |
當事人組織27名旅游者參加“昆明-大理-麗江6天5晚游”,安排未取得導游證的人員提供導游服務。2025年1月至10月因旅游服務質量問題產生大量有效投訴,且在2025年5月、6月因投訴量在全省排名靠前,被省文化和旅游廳列入“重點監管旅行社名單”。重點監管期內,當事人未進行有效整改,仍發生違法違規經營行為。 |
《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管理規定》 第十三條第(四)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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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雲南眾悅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
91530111MA6K6QP25X |
當事人自制“雲南省星級旅行社”“雲南省第八屆優秀企業”等四塊牌匾懸挂在經營場所內,進行虛假宣傳,誤導旅游者與之簽定旅游合同。同時因旅游服務質量問題,2025年1月至10月,共計引發投訴463件,且未及時有效處理。 |
《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管理規定》 第十三條第(四)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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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雲南途柚旅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
91530112MAC6KMBU91 |
當事人將招徠、組織旅游者並簽訂旅游合同的行程轉委托給另一家旅行社,實際行程中擅自增加不在旅游合同約定之內的行程,損害旅游者的合法權益。同時,當事人因旅游服務問題,引發大量投訴(僅2025年7至10月,產生投訴365件),被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在監管期限內未進行有效整改,仍發生違法違規經營行為。 |
《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管理規定》第十三條第(四)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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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陝西怡海途悅國際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 |
91611100MA716NJY5L |
當事人委托湖南某旅行社以其名義宣傳、招徠旅游者,招徠時客服未明示行程中的3個場所為購物店﹔實際行程中變更購物店、入住未評定星級的酒店(招徠時約定住當地准四酒店),客服又告知旅游者其報名行程享受“旅游補貼”,待行程全部完成才能拿到補貼,誘騙旅游者參加旅游活動。 |
《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管理規定》 第十三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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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新疆慕士塔格旅行社有限公司 |
91650103MACU7GLT96 |
當事人接待的7個旅游團隊均向不合格供應商訂購產品和服務(使用無旅游客運資質車輛),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和社會管理,情節嚴重。同時存在未妥善保存各類旅游合同及相關文件、資料,變更經營場所未在規定期限內向原許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備案且拒不改正。 |
《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管理規定》 第十三條第(四)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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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新疆同城萬好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
91650106MAC8T9NPX7 |
當事人組織接待電子行程單統一編號GD29OGCTS567等21個旅游團隊,接待所使用的20輛車均為當事人聯系個人提供的無旅游客運資質車輛,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和社會管理,情節嚴重。 |
《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管理規定》 第十三條第(四)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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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趙*岩 |
110107********2121 |
當事人在進行導游履職過程中,要求游客購買另行付費的自費項目,因游客不配合,將游客滯留在停車場拖延時間,並表示必須購買自費項目行程才能繼續,在此期間,對一名表示反對的女游客實施了摟脖子、揪頭發、連續擊打頭部的行為。該事件被多家媒體報道,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 |
《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管理規定》 第十三條第(四)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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