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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文化和旅游部紀檢監察組
機構職責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文化和旅游部紀檢監察組(以下簡稱駐部紀檢監察組)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直接領導、統一管理。依據黨章、憲法和監察法,根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授權,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國家監察兩項職責,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負責。監督重點對象是文化和旅游部、國家文物局等2家單位領導班子及中管干部和司局級干部,著力加強對2家單位本級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監督。 
  駐部紀檢監察組內設辦公室、第一紀檢監察室、第二紀檢監察室、第三紀檢監察室,各室主要職責為:
  辦公室主要負責駐部紀檢監察組綜合協調、公文處理、會議活動組織、督查督辦、信訪舉報、案件管理、案件審理、檔案管理和服務保障等相關工作﹔
  第一紀檢監察室聯系文化和旅游部部分直屬單位,負責監督檢查和審查調查等相關工作﹔
  第二紀檢監察室聯系文化和旅游部部分直屬單位、國家文物局,負責監督檢查和審查調查等相關工作﹔
  第三紀檢監察室聯系文化和旅游部各司局及部分直屬單位,負責監督檢查和審查調查等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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