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
財政部辦公廳 中宣部辦公廳 商務部辦公廳關於申報2018年度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重大項目方面)轉移支付項目的通知
發布機構:
財政部;商務部;中央宣傳部
類:
財政資金
號:
財辦文〔2018〕13號
發布日期:
2018年03月27日
詞:
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

財政部辦公廳 中宣部辦公廳 商務部辦公廳關於申報2018年度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重大項目方面)轉移支付項目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8年03月27日

字體:[]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黨委宣傳部、商務主管部門: 
  為支持文化產業發展,推動社會主義文化繁榮興盛,根據《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國務院關於改革和完善中央轉移支付制度的意見》《2018年文化體制改革和發展工作要點》等有關要求,現就2018年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重大項目方面,以下簡稱專項資金)轉移支付項目申報管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安排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中央關於文化體制改革和發展有關工作部署,創新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方式,減少項目直接補助,加大市場化運作方式投入力度,促進財政政策與文化產業政策有機銜接,保障國家文化安全,推動文化產業“走出去”。 
  二、申報內容和程序 
  (一)主要內容及牽頭部門。 
  專項資金(重大項目方面)轉移支付項目採用直接補助方式,重大項目的主要內容有: 
  1.推動影視產業發展(中宣部牽頭負責)。重點支持用於增強文化自信、保障國家文化安全的重大革命歷史題材,反映改革開放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實踐取得重大成就和宏偉業績題材的重點影視劇(申報指南詳見附件1)。 
  2.推動對外文化貿易發展(商務部牽頭負責)。鼓勵和支持我國文化企業參與國際競爭,擴大文化服務出口,推動中華文化走出去。對列入《2017-2018年度國家文化出口重點企業目錄》且在2017年具有較好文化服務出口業績的地方文化企業,根據2017年度文化服務出口額按比例予以獎勵(申報指南詳見附件2)。 
  (二)申報要求。 
  1.申報文件應包括企業名稱、項目名稱、所屬重大項目類別、申請金額、項目簡介等內容。具體項目申報資料,按照申報指南要求報送。 
  2.同一項目不得向不同部門多頭申報,不得與其他來源渠道財政資金重復申報,以往年度專項資金已支持項目原則上不再重復支持。 
  (三)申報程序。 
  1.2018年4月16日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以下簡稱省級)財政部門和黨委宣傳部門、商務主管部門按照專項資金申報通知要求,聯合開展項目征集、遴選、評審、匯總和推薦工作,聯合行文向財政部、中宣部和商務部申請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文本請按申報指南的要求,分類報送中宣部或商務部,逾期不予受理。 
  2.2018年4月30日前,中宣部、商務部根據財政部下達的預算控制數組織項目遴選、評審,將項目預算安排方案和意見報財政部。 
  3.2018年5月31日前,財政部下達專項資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專項資金管理,著力從制度建設、預算管理、監督檢查、廉政風險防控等方面,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二)組織實施重大項目的項目庫管理,完善項目入庫和退出等管理機制。切實提高申報文件質量,確保申報項目信息真實、准確。 
  (三)強化項目審核主體責任,財政部門、黨委宣傳部門和商務主管部門應協調配合,規范審核程序和標准,建立評審專家庫,完善項目評審機制,提高項目審核透明度,確保公平公正。 
  (四)全面推進績效評價。按財政預算績效管理相關規定要求細化、完善績效目標,組織項目單位填報《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績效目標申報表(重大項目方面)》(見附件3),組織開展績效考核相關工作。 
  特此通知。  
  財政部辦公廳 中宣部辦公廳 商務部辦公廳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