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方面抓好推動與落實《國有文藝院團社會效益評價考核試行辦法》
發布時間:2019-03-28 15:32:02

    [文化和旅游部政策法規司巡視員李紅瓊]2019年1月22日,中央宣傳部、文化和旅游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聯合印發了《國有文藝院團社會效益評價考核試行辦法》,這是落實中辦、國辦《關於推動國有文化企業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的指導意見》的重要舉措,是加強舞台藝術創作導向引領和價值引領的制度安排,是激發國有文藝院團藝術創作活力的迫切需要,更是國有文藝院團深化改革中堅持“無論怎麼改、改什麼,導向不能改、陣地不能丟”重要體現。《試行辦法》的制定和實施,對於指導國有文藝院團開展社會效益評價考核工作,明確評價考核內容與方式,規范評價考核流程,推廣評價考核結果應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完善國有文藝院團社會效益考核評價體系,必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生產導向,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遵循藝術創作生產傳播規律,努力推動國有文藝院團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文化和旅游部將把推動《試行辦法》貫徹落實作為當前國有文藝院團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務,著力從以下三個方面抓好推動與落實。

    第一,全面准確把握《試行辦法》的主要內容。《試行辦法》共5章28條,並附有《國有文藝院團社會效益評價考核標准》,內容全面、規定明確,覆蓋了國有文藝院團社會效益評價考核的全過程。一是明確評價考核原則,強調要堅持正確方向、堅持分類指導、強化精品導向、易於操作實施,規定評價考核主體為同級黨委宣傳部門、文化和旅游部門、財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等組成的國有文藝院團社會效益評價考核委員會。二是規范評價考核內容與方式,提出圍繞舞台藝術創作、演出、普及進行設置的考核指標體系,各級考核委員會據此制定評價考核細則。三是設定評價考核流程,把考核工作分為院團自評、審核復評、會議評議、綜合定級、結果反饋5個環節,由考核委員會依據院團社會效益最終得分進行定級。四是明確評價考核結果應用,建立考核結果通報制度。

    第二,持續深化《試行辦法》的成果運用。《試行辦法》強化了國有文藝院團社會效益評價考核結果運用的政策保障,建立一系列相應的約束和激勵機制:一是明確社會效益評價考核結果作為國有文藝院團申報專項資金、藝術基金等資助的重要依據。連續三年考核優秀的院團要進行通報表揚,並在資金、項目等方面的支持上予以傾斜。二是強調社會效益評價考核結果應作為國有文藝院團負責人工作績效考評和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三是企業法人國有文藝院團負責人薪酬與包括社會效益評價考核在內的綜合績效考核結果挂鉤,職工工資總額的確定應同時考慮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考核情況,經企業薪酬主管部門批准後執行,充分體現激勵與約束並舉。

    第三,大力推動《試行辦法》的貫徹實施。開展國有文藝院團社會效益評價考核,是全國國有文藝院團的一項重要任務。文化和旅游部下一步主要從以下方面抓好《試行辦法》的貫徹落實工作:一是明確天津市、江蘇省、湖南省、江西省、四川省、雲南省六省市為2019年試點地區,在全省(市)范圍內開展國有文藝院團社會效益評價考核工作。其他省(區、市)2019年可根據實際情況組織開展本省(市)試點工作。2020年,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開國有文藝院團社會效益評價考核工作。二是加強對國有文藝院團社會效益評價考核工作的指導,組織調研、評估,及時總結和推廣典型經驗。三是做好《試行辦法》的宣傳解讀,今天的新聞發布會就是一個很好的政策宣傳解讀。以上就是我們對貫徹落實《試行辦法》的基本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