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批名錄和重點保護單位組織評審情況
發布時間:2020-11-13 10:31:38

  [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務司一級巡視員 陳彬斌]根據《國家珍貴古籍名錄申報評審暫行辦法》和《全國古籍重點保護單位申報評定暫行辦法》,自2018年申報和評審工作啟動以來,國家古籍保護中心收到全國各級古籍存藏機構共3981部古籍申報第六批名錄,27家單位申報第六批重點保護單位。2019年初,文化和旅游部召開評審啟動會,對第六批名錄和重點保護單位評審工作進行部署,要求注重發揮專家作用,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履行評審程序,力爭將我國不同民族、不同時期、不同地域、不同載體形態、不同裝幀形式的重要古籍和各系統條件比較好的古籍保護單位評選出來。

  評審專家委員會按照有關標准要求,對擬列入名錄的古籍,逐一評審確認,對版本存疑、內容有異議的暫緩入選,寧缺毋錯。經過初審、復審、三審,結合對部分古籍和所有申報單位現場核驗的情況,最終召開評審審議會,評審出752部古籍入選第六批國家珍貴古籍名錄推薦名單﹔評審出23家申報單位入選第六批全國古籍重點保護單位推薦名單。

  2020年4月以來,我部就第六批名錄和重點保護單位推薦名單征求了中央宣傳部、中央統戰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國家民委、財政部、國家文物局等有關部門意見,同時還征求了各省(區、市)文化和旅游廳(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的意見。之後,根據各地各有關部門書面反饋情況,經征詢專家意見,對個別內容作了適當修改,並在我部官網進行了為期30日的公示,未收到任何異議。9月,我部按程序將推薦名單上報國務院審批。近日,我們收到國務院正式批復,已將具體名單在文化和旅游部官網公布。

  下一步,我們將會同國家古籍保護中心,指導各級各類古籍保護單位,進一步完善古籍保護相關標准和管理規范,切實承擔起妥善保存、有效保護、合理利用中華古籍的責任,確保珍貴古籍實體安全﹔有計劃地對破損珍貴古籍進行修復,將傳統修復技藝與現代技術相結合,提高修復水平,保證修復質量。推動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宣傳利用好評選出的珍貴古籍,加強對這些珍貴古籍的詮釋和解讀,深入挖掘其中的文化內涵,梳理中華文化的歷史淵源和發展脈絡﹔組織開展中華優秀古籍宣傳推廣活動,運用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的現代技術手段,採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加強優秀古籍多媒體、多渠道、多終端傳播,促進中華古籍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