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 公安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規范管理促進演出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印發
發布時間:2023-09-22 11:56:45

[李建偉]各位新聞界的朋友,大家好!
今年以來,隨著疫情防控“乙類乙管”政策的實施,文化和旅游部及時調整演出市場管理政策,指導各地恢復對涉外、涉港澳台營業性演出的受理和審批,為演出市場快速恢復發展奠定基礎。今年1—8月,全國共舉辦演唱會、音樂節等大型演出活動900余場,觀眾人次突破1000萬,超過疫情前水平。演出行業發展信心持續增強,消費者觀演熱情持續高漲,全國演出市場發展態勢持續向好。
但也要看到,隨著演出市場的加快恢復,一些問題隨之凸顯,比如,部分熱門演出“黃牛”炒票問題比較突出,引發消費者不滿。個別演出現場監管還存在短板,需要進一步規范管理。甚至網上還出現了一些謠言,影響惡劣,需要我們高度重視。
為此,我們聯合公安部加強調查研究,堅持問題導向,提出針對性舉措,於9月12日印發《文化和旅游部  公安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規范管理促進演出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針對觀眾人數在5000人以上的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從7個方面提出24條措施,全面加強規范管理。
一是強調大型演出活動必須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統一,更好滿足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
二是明確大型演出活動審批前,應當經過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公安機關風險評估和綜合研判。演出舉辦單位在申請舉辦演出活動前應當開展風險自評。
三是明確大型演出活動應當實行實名購票和實名入場制度,並做好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要求提高大型演出活動門票公開銷售比例,建立大型演出活動退票機制,告知消費者購票、入場和退票規則。
四是加強大型演出活動內容管理和安全管理,要求演出舉辦單位嚴格落實安全保障措施,堅決防范安全事故發生。
五是加強演出票務銷售平台管理,依法處置違規行為。加大對線上線下倒賣演出票證的打擊整治力度,依法打擊造謠、傳謠行為。
六是引導觀眾文明觀演,做好入場安檢,加強現場巡查,及時制止不文明觀演行為,維護觀演秩序。演員經紀公司及演員經紀從業人員要加強對演員的教育、提醒,鼓勵演員主動發聲,引導觀眾共同維護演出秩序。
七是加強信用監管,對存在面向公眾銷售門票數量低於核准數量的85%或者為倒賣門票、買賣演出工作票證提供便利等情形的演出舉辦單位及票務代理機構,依法認定文化和旅游市場失信主體,並實施信用懲戒。
下一步,我們將指導各地抓好文件的貫徹落實,持續推動演出市場健康有序發展。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