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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司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文化和旅游部有關司局負責同志就印發
《關於深化藝術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答記者問
發布時間:2020-09-29 12:30 來源: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門戶網站 編輯:人事司
信息來源: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門戶網站 2020-09-29

  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印發了《關於深化藝術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文化和旅游部人事司有關負責同志就《意見》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請簡要介紹下《意見》出台的背景和過程。
  答:一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職稱制度改革新要求。2016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對全面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指出了明確方向。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決策部署,有必要研究制定《意見》,對深化藝術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進行部署。
  二是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藝術專業技術人員提出的新要求。1986年建立的藝術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對調動廣大藝術專業技術人員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加強藝術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藝術系列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存在的評價標准不夠科學、評價機制有待完善等問題更加凸顯,需要通過改革加以完善。
  按照中央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部署要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積極推進藝術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兩部門專門研究制定了改革工作方案,多次召開座談會,反復調研論證,吸納各方面意見建議。在此基礎上,形成了《意見》征求意見稿,並於2020年5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根據征求意見情況,兩部門對《意見》進行了修改完善。2020年9月,《意見》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名義正式印發實施。
  問:《意見》在藝術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方面有哪些重點舉措?
  答:《意見》堅持問題導向,圍繞制度體系、評價標准和評價機制等關鍵環節,提出針對性的改革舉措。
  一是在制度體系方面,完善藝術系列職稱層級。根據藝術領域特點,設置藝術表演、藝術創作、藝術管理和技術保障等4個專業類別。未設置正高級職稱的專業均設置到正高級允許各地、各有關部門根據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新型職業領域發展和職業分類要求,動態調整藝術專業人員職稱專業設置。
  二是在評價標准方面,重點考察藝術專業人員的政治立場、職業道德、社會責任和從業操守,倡導講品位、講格調、講責任。進一步突出不唯論文、唯學歷、不唯資歷、不唯獎項要求。不把論文、獎項作為限制性條件對藝術表演類專業副高及以下職稱不作學歷要求﹔對雜技、舞蹈、戲曲武功等舞台生命周期較短的演員,參評職稱可適當減少工作年限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影視、戲劇(戲曲)、舞蹈、音樂、創意設計、動漫游戲、文學創作作品和舞台美術設計方案、大型演出策劃方案、舞台技術報告等,均可作為代表作。重點考察作品質量,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把受群眾歡迎作為重要依據。
  三是在創新評價機制方面,進一步拓展評審范圍,打破戶籍、身份、檔案等制約,暢通民營文化工作室、民營文化經紀機構、網絡文藝社群等新的文藝組織從業人員和網絡作家、簽約作家、自由撰稿人、獨立制片人、獨立演員歌手、自由美術工作者等新的文藝群體從業人員職稱評審渠道,確保其與國有文化藝術企事業單位藝術專業人員在職稱評審上享有同等待遇。堅持文聯、作協作為新文藝群體職稱評審主渠道,積極支持其按程序組建藝術系列職稱評審委員會,面向新文藝組織和新文藝群體開展職稱評審工作。
  四是在加強職稱評審監督和服務方面健全評審委員會工作程序和評審規則,加強對評審委員會的組織管理。建立職稱評審公開制度,確保職稱評價的客觀公正。建立職稱評審隨機抽查、巡查制度,加強對職稱評審全過程的監督,強化單位自律和外部監督。推行個人誠信承諾制度,精簡申報材料,減少證明事項,優化審核、評審程序。
  問:貫徹落實《意見》的要求有哪些?
  答:深化藝術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是分類推進職稱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改革的重大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狠抓工作落實,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要加強宣傳引導,搞好政策解讀,充分調動各類藝術專業人員的積極性,引導各類專業技術人才積極支持和參與藝術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工作,營造有利於改革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