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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教育司

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於開展2020年度

國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創新工程項目推薦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0-05-21 15:57 來源: 編輯:科技教育司
信息來源: 2020-05-21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和旅游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文化和旅游部各直屬單位,文化和旅游部參與共建各院校:

為深入推進國家文化和旅游行業科技創新,充分發揮科技在文化和旅游發展中的支撐引領作用,增強文化和旅游發展活力,我部決定開展2020年度國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創新工程項目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范圍

項目應圍繞文化和旅游發展重大戰略和現實需求,運用現代科技手段,推動行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與技術集成應用創新,促進行業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業態、新模式的創新發展,助力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項目行業應用場景包括但不限於:藝術創作生產,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務,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文化和旅游產業發展、市場管理和綜合執法等。

二、申報資格要求

(一)申報單位應為中國大陸境內登記注冊的企事業法人單位。注冊時間為2019430日前,科研組織能力較強,運行管理規范。申報單位隻能通過1個推薦單位申報,不得多頭申報和重復申報。

(二)項目負責人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1960430日後出生,須有中級以上職稱或碩士以上學位,每年用於項目的工作時間不得少於3個月,同一年度隻能申報1個項目。項目負責人原則上應為申報單位在職人員。

(三)項目應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具有前期工作基礎。

(四)項目原則上須有配套經費,申報單位負責落實。

(五)項目申報受理後,原則上不得更改項目申報單位和負責人。

三、推薦單位要求

各省(區、市)(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下同)文化和旅游廳(局)負責受理本行政區域內的項目推薦。文化和旅游部各直屬單位、文化和旅游部參與共建各院校,可直接向文化和旅游部推薦。各推薦單位應根據申報通知要求組織推薦,並對所推薦項目的真實性等負責。

四、組織推薦工作流程

(一)申報單位應聚焦行業問題,整合相關領域優勢創新團隊,明確項目目標、主要內容、組織實施思路及工作進度安排,科學設置考核指標。推薦1名科研人員作為項目負責人,通過“文化和旅游部科技項目申報平台”(簡稱申報平台)網上申報。

(二)推薦單位應加強對所推薦項目申報材料審核把關,通過申報平台對申報單位提交材料進行審查推薦。

(三)文化和旅游部在受理推薦後,組織形式審查和評審,擇優遴選入項目儲備庫後委托實施。

五、項目具體推薦方式

(一)網上填報

1.請申報單位進入申報平台進行注冊獲取用戶名及密碼。申報平台為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門戶網站首頁“在線辦事”下的“辦事大廳”欄目中的“文化和旅游部科技項目申報平台”。

2.請認真在線閱讀《2020年度國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創新工程項目組織實施工作方案》,在線填寫《國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創新工程項目申報書》,確認無誤後提交,如有附件一並提交。

3.請將申報書(含附件)在線打印、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後掃描上傳至申報平台。

(二)組織推薦

請各推薦單位按照申報平台系統分配的用戶名及密碼登錄申報平台組織推薦,在線提交確認(如有疑問,請咨詢申報平台技術人員),並將加蓋推薦單位公章的推薦函上傳至申報平台。

(三)評審入庫

文化和旅游部組織形式審查和評審入庫後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門戶網站首頁“公告通知”一欄公布。

六、申報說明

(一)項目評審按照質量優先原則。鼓勵“產學研用”各類創新主體協同創新,聯合申報。聯合申報須有聯合申報協議,並明確協議簽署人和時間,加蓋單位公章。

(二)項目實施期為13年,經費額度為20萬元左右。

(三)各省(區、市)文化和旅游廳(局)分別擇優推薦不超過3個項目,文化和旅游部各直屬單位、文化和旅游部參與共建各院校分別擇優推薦不超過1個項目。

(四)申報單位在線提交截止時間為2020621日,推薦單位在線推薦截止時間為202077日。逾期申報平台關閉。

(五)聯系方式:

1.申報政策咨詢: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  王海琪

聯系電話:010-59881677

2.申報平台技術咨詢:文化和旅游部信息中心  孫萬龍

聯系電話:010-65201327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

2020519

 

   

    相關文件:申報書參考樣式(具體請以申報平台在線填報版本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