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文化部banner嵌入
當前位置: 首頁 > 信息發布 > 直屬單位 > 國家藝術基金管理中心
國家藝術基金管理中心
國家藝術基金2019年度資助項目復評工作完成
發布時間:2018-11-15 09:02 來源:國家藝術基金管理中心 編輯:李慶禹
信息來源:國家藝術基金管理中心 2018-11-15

  國家藝術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2019年度資助項目復評工作,從2018年10月11日開始,至11月9日結束。經前期網絡初評,從8607個初評項目中評選出的2029項參加了復評,比上一年度增加了231項﹔復評分為64個評審組,比上一年度增加了14組﹔共有463位專家參加了復評,比上一年度增加126位。其中,涉及資助金額較大的大型舞台劇和作品項目、傳播交流推廣項目和藝術人才培養項目以及今年新增的青年舞台藝術表演人才項目共941項的申報單位做了現場答辯。管理中心在認真總結過去五年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改進方式方法,嚴密組織、多措並舉,全面保證復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透明。

  進一步強化專家培訓,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

  貫徹落實中央巡視整改工作精神,按照“先培訓、後評審”的要求,管理中心組織復評專家認真學習雒樹剛部長、蔡武理事長在2019年度專家大會上的講話。在評審期間,集中召開了24次專家見面會,蔡武理事長,李群副部長、副理事長、秘書長,趙少華副理事長與管理中心負責同志先後出席見面會,就復評工作要堅持導向正確、堅持標准嚴格、注重項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適度兼顧平衡和要堅持公平公正、清正廉潔等提出明確要求。

  同時,管理中心就落實部領導、理事會和巡視整改關於加強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的要求,結合近年項目評審和實施過程中積累的經驗和發現的問題,在項目評審前進一步修訂完善了《國家藝術基金資助項目評審指南》,細化了評審標准,就不同類型項目有針對性地提出評審要求,明確評審重點,幫助評審專家更好地履行把關責任。

  進一步嚴格評審程序,確保評審公平公正

  為不斷鞏固提高評審工作的專業化、科學化水平,管理中心堅持“大比例使用專家”,努力確保專家使用的更新率。通過計算機抽取,共有463位藝術專家、管理專家和財務專家參加了復評工作,其中349位去年沒有擔任復評專家,更新率達到75.4%。為幫助復評專家准確理解評審指南的要求,管理中心在每個評審組正式評審前,安排召集人溝通環節,通過發揮召集人作用,進一步明確評審標准和評審要求,並就評審專家提出的問題進行集中討論,解疑釋惑,確保專家對基金的工作要求理解到位、心中有數地參與評審工作。

  管理中心根據藝術門類科學分配每個評審組的項目數量,並對每組項目情況做出初步統計分析,供專家綜合參考判斷。在評審過程中,復評專家通過審閱項目申報材料,聽取參評單位介紹,提問交流和集中研討等工作程序盡可能全面地了解項目情況,最終獨立作出判斷,提交評審意見。堅持從嚴管理,管理中心採取措施,加強回避與保密管理,同時繼續執行第三方監督機制,自覺接受社會監督,來自《中國文化報》《文藝報》《中國美術報》《中國戲劇年鑒》等媒體的監督專家對評審過程進行了全程監督。

  進一步提升信息化等綜合管理水平,確保評審工作順利進行

  為細化評審標准、提升信息化水平,管理中心更新升級評審系統功能,要求評審專家對參評項目的政治導向作出專項判斷,並對社會效益、藝術價值和保障能力作出分級評價,再參考評價結果進行順位排序。同時,實現了在線填寫意見、電子簽名、電子證書等功能,便於形成完整的電子檔案。在工作流程設計上,管理中心進一步加強了關鍵管理環節,形成更為嚴密的內部控制機制,設立了評審組、技術組、監督組、財務組和後勤組,形成了工作環節分設,互相監督制約的工作機制。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格按照《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安排開支,在堅持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同時,盡可能為復評專家和現場答辯的藝術家提供周到細致的服務。

  今年復評工作的社會關注度更高。一方面,參評單位高度重視、精心准備。復評開始前,部分省區文化廳局組織本省參評單位進行了模擬答辯。復評專家反映,大部分參評單位現場答辯重點突出、清晰明了,提供的輔助材料豐富詳實,部分中直藝術單位、機構的主要負責同志和許多知名藝術家積極到場、參加答辯,多位取得較高藝術成就的老藝術家堅持親自答辯,說明項目情況,聽取意見,展現了優秀的藝術家風范,也體現了對藝術基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復評專家對藝術基金評審工作給予了有力支持,積極參與,深入研究,認真研討,履責盡職,始終堅持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尊重藝術規律,發揚藝術民主,遵守規矩紀律,保證了評審工作的科學性、專業性和規范性。

  按照2019年度資助項目復評工作方案,專家復評結束後,管理中心還將開展評審結果統計、資助資金核定、報請理事會審定等工作,擬資助項目名單和《國家藝術基金2019年度項目評審報告》將於2019年初向社會公示、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