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廣播電視局,文化部全國公共文化發展中心:
為充分展示第十屆中國藝術節“群星獎”評獎活動的豐碩成果,進一步擴大“群星獎”的社會影響力,讓“群星獎”獲獎作品更多更好地惠及基層群眾,同時充分發揮“群星獎”的引領、示范作用,推動我國群眾文藝創作和群眾文化活動的繁榮發展,帶動基層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更好地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精神文化需求,文化部決定於2014年在全國廣泛開展“群星獎”獲獎作品巡演活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宗旨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為本、文化惠民原則,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讓廣大群眾共享群眾文化發展的優秀成果﹔堅持“三貼近”原則和“雙服務”方針,深入基層,充分考慮農民、農民工、老年人、殘疾人等群體的文化需求,積極推動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堅持改革創新,創新活動組織方式,充分調動地方積極性,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積極探索群眾文化活動新機制。
二、總體思路
全國以省(區、市)為單位,廣泛開展省內“群星獎”獲獎作品巡演及區域交流巡演。文化部公共文化司負責示范性巡演和各省活動整體統籌及績效評估,各省(區、市)文化廳(局)負責具體方案設計及實施。
三、活動名稱
“大地情深”——群星獎獲獎作品巡演╳╳(演出城市)行
四、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文化部公共文化司
承辦單位:各省(區、市)文化廳(局)、巡演城市人民政府、文化部全國公共文化發展中心
協辦單位:參與和支持巡演的單位、社會團體、企業等。
五、時間安排
2014年1-2月,制定巡演活動計劃及實施方案﹔
2014年3-10月,巡演活動實施階段﹔
2014年11-12月,巡演活動總結及表彰。
六、組織方式
全國巡演活動分為示范性巡演和各省自主實施巡演兩類,組織方式如下:
(一)示范性巡演
由文化部公共文化司負責組織實施,綜合考慮地域、作品特色、品牌活動、影響力等因素,擬在全國確定5個省(區、市),各演出若干場。
(二)各省自主實施巡演
1.省內巡演。以本省“群星獎”獲獎作品為主,在省內開展巡演。
2.省際交流。提倡省際間交流,有意向的省份可開展“群星獎”獲獎作品交流演出,也可結合春雨工程——文化志願者邊疆行等活動進行。
3.區域聯動。結合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區域聯動工作,鼓勵各示范區創建城市承辦“群星獎”獲獎作品交流演出活動。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地要把巡演活動作為推動基層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及群眾文化建設的有力抓手,在場次安排、節目選調、人員接待、演出場地、觀眾組織等方面精心策劃,認真組織,抓好落實,切實做好各參演單位、承辦單位之間無縫對接,確保巡演活動順利完成。
(二)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厲行節約,杜絕浪費。參演節目以“群星獎”作品為主,不請大明星,不搞大制作,將舞台最大限度的留給群眾。演出規模適度,演員陣容原則上不超過100人,演出接待、舞台設計等一切從簡。
(三)充分發揮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的示范和引領作用,各示范區創建城市應積極承辦本省的巡演活動,並開展好區域聯動。
(四)巡演活動與各地重大群眾文化活動有機結合。各省應注意整合資源,做好統籌,將巡演活動與省內品牌性群眾文化活動及文藝展演、匯演活動有機結合,最大限度發揮“群星獎”品牌優勢,擴大活動社會影響。
(五)積極配套開展群眾文藝隊伍培訓工作。各省應以“群星獎”巡演為契機,積極開展“群星講堂”等形式多樣的培訓活動,組織基層群眾文藝骨干參加交流學習,切實提高基層群眾文藝創作水平。
(六)創新活動組織方式,吸引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各省應轉變工作思路,積極採用政府購買、社會支持、企業贊助等方式,探索群眾文化活動組織的新模式、新機制。
(七)加強宣傳。本次巡演活動要立足基層,面向群眾,圍繞地域特點、節目特色、觀眾反響等方面,積極做好新聞宣傳策劃,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提升廣大群眾對“群星獎”的認知度,擴大“群星獎”的社會影響力。
(八)認真總結。各省在活動組織過程中應注意收集、整理、保存相關文字、圖片及影像資料,及時分析問題、總結經驗,在活動結束後認真撰寫總結報告,及時報送文化部公共文化司。
八、經費安排
示范性巡演由公共文化司根據具體情況給予一定的經費補貼﹔各省自主實施巡演的經費由各省自籌,鼓勵積極爭取企業贊助及各類社會力量支持。
九、激勵機制
2014年底,對“群星獎”獲獎作品全國巡演活動進行總結,評選巡演活動優秀組織單位,予以通報表彰。
請各地接到通知後高度重視,抓緊研究制定全年巡演活動計劃及實施方案,於2014年2月28日前報送(紙質文件及電子版)文化部公共文化司。
聯系人:公共文化司群眾文化指導處尹壽鬆、曹軍、鄧蓉
聯系電話:010—59881721、59881722
傳真:010—59881776
電子郵箱:qzwhzdc@163.com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澱區中關村南大街1號,友誼賓館迎賓樓
郵編:100873
特此通知。
文化部辦公廳
201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