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辦公室近日印發《關於旅行社開展自駕游啟用銀行擔保函的通知》。
通知提出,為深化跨境文化和旅游領域市場交流合作,做好中越經營跨境自駕游的旅行社服務管理工作,經與中國銀行廣西分行協商,全區旅行社在開展中越跨境自駕游經營業務時,中國銀行廣西分行在全區轄內分行可受理向海關出具擔保函的業務。
通知要求,自通知之日起,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做好宣傳告知工作,指導屬地旅行社主動對接具體辦理,確保跨境自駕游市場持續、便捷、規范、有序。
據了解,此前,廣西經營跨境自駕游的旅行社開展相關業務時需要向海關部門交納相當於車價50%左右的資金作為擔保。(鄺偉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