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文化廳對文化涉農資金網絡監督工作由“場內”轉向“場外”
來源:報送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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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4.05.04 10:54

  過去,貴州省文化廳對文化涉農資金的監督,主要採取“場內”監督的方式。駐廳紀檢組監察室與業務處室一道督促市級文化部門,市級文化部門督促縣級文化部門將收到的涉農資金及時向下分解,資金劃撥到鄉鎮和村以後,要求鄉鎮和村將開展文化活動後的票據上傳到涉農資金監控網上。

  2014年省紀委“三轉”工作會議後,駐廳紀檢組監察室改變工作思路,調整了監督職責和方式,駐廳紀檢組監察室由原來的“場內”監督改為“場外”監督,跳出與業務處室共同監督的模式,增加了對業務處室監督管理涉農資金工作情況的監督,把涉農文化資金的分解率和鄉鎮上傳文化活動票據的真實率作為檢驗業務處室的工作標准。如果把使用文化涉農資金的鄉鎮看作運動員,把監督文化涉農資金使用情況的業務處室看作裁判員,改變監督模式後的駐廳紀檢組監察室就是場外監督員,對場內的“運動員”與“裁判員”一並實施監督。

  由“場內”監督轉向“場外”監督後,駐廳組檢組監察室通過與業務處室簽訂《責任書》方式實行責任追究制,使駐廳紀檢組監察室從繁雜的事務中解脫出來,並加強了業務處室做好監督工作的責任心。(來源:貴州省文化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