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出台政策推進職業院校民族民間文化傳承創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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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4.12.16 10:15

  日前,貴州省民宗委、貴州省教育廳、貴州省文化廳聯合下發《貴州省推進職業院校民族民間文化傳承創新工作實施辦法》,全力助推全省職業院校的民族民間文化傳承創新工作。

  《辦法》提出,要培養一支民族民間文化職業教育傳承隊伍,建立職業教育與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才培養、優秀民族民間文化教育保護與非教育保護相結合的有效機制,創建貴州多民族文化教育保護與產業應用相結合的有效途徑。

  《辦法》要求,要創建弘揚優秀傳統文化的校園環境,開發建設一批民族民間文化教育課程,建設一批體現民族文化優勢的特色學科專業,推行豐富多樣的民族民間文化教育教學模式,培養一批具有文化傳承創新能力的技能人才。

  《辦法》提出,從2015年起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民族民間文化教育傳承工作聯席會議,重點研究職業院校民族民間文化教育工作推進過程的經費安排、隊伍建設和監督考核等工作。每年由貴州省教育廳從職業教育專項經費中安排300萬元、貴州省民宗委從省級民族教育專項經費中安排200萬元,共計500萬,用於民族民間文化教育特色重點專業建設、民族民間文化教育創新團隊建設、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名師工作室建設﹔到2020年,在職業院校設立民族民間文化特色重點支持專業(學科)30個以上,建立民族民間文化傳承創新團隊30個左右,從2015年開始每年分別篩選5個以上專業(學科)、教育團隊給予一定的經費支持,主要用於民族民間文化的課程資源開發、技術技藝積累創新和教育傳承培養方式研究等﹔鼓勵歌師、繡娘、銀匠、木匠等民間藝人、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參與職業教育教學,聘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等擔任職業院校兼職教師、專業帶頭人、教學顧問、兼職教授等,通過招考、聘用、轉型、整合等途徑引進培育一批與民族民間文化教育傳承有關的專業課教師﹔2015年底前,民族自治地方的州、縣有關部門要制定民族文化傳承人到職業院校擔任兼職教師的具體支持政策﹔2016年起,將每兩年組織舉辦一次民族民間文化教育成果展(成果評獎活動)或民族民間文化教育論壇﹔將民族民間文化傳承納入職業院校辦學水平和專業教學評估,學校的職業教育質量年度報告必須反映民族民間文化教育傳承的成績。委托社會組織和專業機構對職業院校開展民族民間文化教育傳承工作情況進行考核評估,對在民族民間文化教育傳承工作中做出重要貢獻的教師和學校,授予非物質文化遺產杰出傳承人和民族民間文化教育項目學校、少數民族職業教育示范學校、非物質文化遺產優秀保護責任單位等稱號。(來源:貴州省文化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