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文化和旅游局近日發布公告,對舉報旅游市場違法違規行為者予以5萬元以內的獎勵。
受理的舉報內容包括:旅行社以零負團費的方式組織不合理低價游,通過降低服務標准、增加購物時間或進店次數等方式,欺騙、脅迫旅游者消費﹔導游在帶團過程中對游客強買強賣,並用語言威脅游客強制購物(須附視頻、音頻等佐證材料),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行為﹔旅行社與旅游者雙方約定事項與簽訂旅游合同不一致,導致旅行社或導游拒不履行約定義務而甩團賣團,或旅行社之間因不法利益關系買團、賣團等。
行政主管機關在受理舉報並核實確認之日起15日內,按照被舉報對象違法情節程度,對舉報人作出相應獎勵。貴陽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會在舉報線索調查處理結束或收到其他機關轉來處理結果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處理結果通知舉報人。(鄒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