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聯合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人社廳印發《廣東省關於推動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的指導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為全國首部省級層面推動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的綜合性指導意見。《指導意見》在充分調研和論證的基礎上,結合廣東實際提出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的遞進式總體目標、實施范圍和8個方面18條具體舉措,包括推動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設施建設運營管理、優化公共文化服務保障形式、支持社會力量自辦文化、引入社會力量參與文化創意產品開發、推動文化和旅游志願服務規范化發展、強化參與主體扶持培育、優化公共文化機構管理服務模式等,並明確有關舉措的量化要求,既富創新性,又具備可操作性。
下一步,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將加強對《指導意見》的宣貫,指導各地各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加快建成既保障基本、普惠均等,又尊重差異、梯次提升的立體式公共文化服務供給體系,推動形成政府、市場、社會共同參與,開放融合、活躍豐富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