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政府辦公廳近日發布《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旅游市場綜合監管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統籌多種舉措,建立健全旅游市場綜合監管機制,進一步規范旅游市場秩序,提升旅游服務質量,切實保障廣大游客和旅游企業的合法權益,全力推進旅游強省建設,營造更加安心、放心、舒心的旅游市場環境。
《通知》提出,突出監管重點。監管市場主體未經許可經營國內旅游、出境旅游業務,包括以購買保健品等為名變相開展旅游經營,以“研學”為名開展包價旅游活動﹔監管旅行社被吊銷經營許可證後繼續從事旅行社業務等行為。重點監管旅行社以不合理低價組織旅游活動行為,包括旅行社以“補貼”等噱頭低價招徠游客等行為﹔監管旅行社不依法與游客簽訂旅游合同、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等行為﹔監管強迫或變相強迫游客接受購物安排、參加自費旅游項目,欺騙、誘導游客消費等行為﹔監管旅游經營者及從業人員辱罵、毆打游客,虛假宣傳、不明碼標價等行為。重點監管旅行社不依法與聘用的導游簽訂勞動合同,不向聘用的導游支付勞動報酬、導游服務費用或者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等行為﹔監管旅行社安排無相關經營資質的市場主體提供車輛及司機兼導游等違反旅游交通安全規定的行為﹔監管限制外地旅游企業和從業人員進入當地開展合法經營和服務等行為。(劉玉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