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出台特色文創產品開發獎勵政策 助力文旅品牌提質增效
來源:西藏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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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6.03.27 09:31
  近日,西藏自治區印發《西藏自治區特色文創產品開發獎勵實施細則(試行)》,面向區內依托文化遺產、知名地標等西藏文旅資源開發西藏特色文創產品,且量產量銷達到一定規模的企業,按照自願申報、公平公正、不重復享受的原則進行專項獎勵,進一步推動西藏特色文創產品產業化發展。 
  《細則》明確,開發西藏特色文創產品,且原創單品年銷售額達到1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以上的文創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30萬元、50萬元獎勵,獎勵分檔享受,不疊加獎勵,已獲得自治區財政安排資金支持的,不再給予獎勵支持。